2021年高速系统贪官被诉贪腐2600多万,退赃超8000万竟获从宽量刑

呱呱聊历史 2023-06-11 07:07:01

随着国家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近年来相继有大批贪官污吏落马被查被判刑。

这些贪官本就是毫无气节,极度自私自利的国之败类,在被抓之后为了减轻自己的处罚采取各种办法“立功”。

其中最常见的一种“立功”表现,就是交代检方还不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且检举揭发其他贪官。

比如前任江西省于都县县委书记胡健勇,在入狱以后不需要借助电脑、手机等其他设备,仅凭借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就检举揭发了300多人的违法违纪问题,换取自己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又比如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副国级“大老虎”苏荣,因为掌握了大量下属贪赃枉法、买官卖官的犯罪事实,让检方顺藤摸瓜又抓了以“赣南王”史文清为代表的一群贪腐分子,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因此被坊间笑传为“苏荣在外面的时候,他想让谁上去就让谁上去,苏荣在里面的时候,他想让谁下来就让谁下来”。

苏荣

还有一种神奇的减刑方式,就是在判决之前上缴自己所贪墨的款项,毕竟这种方式的代价低,风险小,那些贪污所得本就不是自己的,如今上缴给国家也不算损失。

当然,贪官掌握了“退赃可以酌情从轻量刑”的规则之后,离谱的事情就出现了。

这里要讲的一个故事发生在高速公路管理领域。

随着国家近年来投入巨资建设高速公路以及配套的桥梁、隧道等,与高速公路相关的交通领域成为了腐败的高发区。

这是因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手握国家和地方下拨的巨额工程款项,很容易和外界的不法商人串通一气,共同侵吞国家财产。

此外,在高速公路施工招投标、公路承包、维护、保养等方面,也存在巨大的利益链条。

中国高速公路

实际上,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领导都不需要直接出手“帮忙”,只要在招投标阶段透露“一点点”关键信息,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就是数以亿计的巨额经济利益。

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国家对高速公路每年几千亿投资,用的绝大部分都是高速公路收费所得和纳税人上缴的税款。

与高速公路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企业数量众多,既解决了经济发展问题,又解决了一部分就业问题。

这个系统队伍有多庞大呢?就以黑龙江省而言,省交通厅下属的高速公路管理局2012年下属共有17个高速公路管理处,上万名正式在编职工。

不要以为高速公路管理处只是收费的,其实际负责的职能包括建设、养护、运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工作。

每个高速公路管理处下属多则十几个部门,少则七八个部门,还有一批直属单位,因此编制规模能轻松突破五六百人。

高速公路收费站

除此之外,高速公路管理处还另外关联着大批外包服务公司,仅哈尔滨市高速公路管理处2019年公开信息显示就有上百家管理和养护公司。

就算这些外包公司每家每年只做500万的业务,那也是5亿元的预算。

所以别看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处长只不过是个正处级的中层干部,其手握的资源规模和权力之大可谓令人咋舌。

全国范围内正处级干部数量多如牛毛,但像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这样的“肥缺”总共只有几百个,真乃抢手之极。

手握大权不要紧,如果是真心实意地为高速公路的用户,为人民群众造福,一定会把地方高速事业办得兴旺发达,赢得大家交口称赞。

可如果把这些权力用来谋私利,办私事,其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新华社作《提款机》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21年高速公路共收费5552.4亿元,但支出却是9621.8亿元,理论上的亏损近4100亿,每天亏11亿。

而且不是亏一年两年,而是连续多年亏损,2020年亏损金额更是达到了7478.2亿元之多,2022年又有海南、内蒙古等多个省份高速公路爆出巨亏。

先把亏的钱放下不说,先看看投在高速上的钱都去了哪里,归了谁,可能比查亏损原因更有意义。

2017年10月,时任黑龙江省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祝有昌被查,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贪污罪,但最终审理此案的孙吴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这次免予刑事处罚网上没有公开信息,虽然有些蹊跷,但也不能任意评论。

回顾祝有昌的个人经历,网上公开显示的信息极少,从《气缸压缩压力的检测与诊断》、《浅谈汽车技术参数的检测》等有限的几篇论文来看,其担任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之前大概是从事汽车维修方面的技术人员。

驴友镜头中的北安高速

从2000年11月开始,祝有昌连续担任黑龙江省鹤伊公路管理处、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时间长达15年之久。

祝有昌在仕途上并无大的作为,当年他的下级,时任鹤伊公路管理处政工科科长的段钢文,后来已经担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成了祝有昌的上级。

但是别看这位老兄当官的本事不大,搞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本事却不小。根据法院的审判文书,其有记录的受贿行为可以追溯到2002年。

2004年,鹤伊公路管理处与伊春市翠峦区兴业房屋维修队签订了一份鹤伊公路K37桥涵铺砌的养护合同。

这本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工程,合同的金额也不大,只有30万元,可祝有昌却和维修队的于老板串通,通过虚列工程支出和虚开发票的手段谎报工程造价,最后从30万的工程却捞了15万的油水。

从祝有昌操作的驾轻就熟来看,简直就像从家里冰箱拿根冰棍一样轻松愉快,几乎可以肯定他这样搞不是第一次了。

绥化至北安高速

2008年,转任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的祝有昌故技重施,在与哈尔滨路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签订养护合同时,再次要求施工单位方面多报工程支出和多开发票。

其实这四份养护合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种点树、浇点水泥、砌个坡,四个合同加起来总金额也才101万元出头。

而祝有昌的胆子大到101万的工程他就敢虚报101万的工程量,反正合同是他签的,发票也是他签的,局里当然要按照他的签字付款,至于干的那些工程质量怎么样就不是他操心的事了。

后来,祝有昌一再利用虚开发票和虚报工程量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法院起诉的41项犯罪事实中,有31项都与之相关。

唯一例外的一次,是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用单位自己的小金库购买了一辆丰田4700越野车,变卖所得款110万元被祝有昌私自据为己有。

所谓的“丰田4700”有个通俗的名字,叫做“陆地巡洋舰”,是丰田公司旗下最高端的越野车型,当年落地价格在140万以上,差不多和奔驰S一个价位。

丰田4700

奇葩的事情在于祝有昌的吃相极其难看,从大的高等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到小的铲车铲刃采购、广告牌搭建,几乎每个合同他都要染指,而且十分贪婪,基本上都要贪污合同金额50%-100%的公款。

连27万的铲刃采购合同都要贪污27万元,此人的道德之低劣,内心之贪婪不问可知。

从2013年开始,祝有昌和哈尔滨中胜盐业有限公司连续五年签订了五份融雪剂采购合同,套取采购款94万多元,但是真正有多少融雪剂用在了路面除雪上,我们不得而知。

2013年2月底,黑河市吉黑高速公路发生一起4死4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查明,北安高速公路未按公路管理规定将积雪彻底清除路外且积雪占道,且高速公路管理局职工在高速上违规停车与他人交谈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二。

最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赔偿了几位受害人经济损失12万余元(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样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祝处长而言,12万多的赔偿金额简直就是洒洒水,而且这钱也不用他自己出,全从公账上走,对他个人毫无影响。

高速公路的除雪作业

2002年时,祝有昌就和一些工程队的承包人私相授受,帮助其违规承揽各种工程,从中捞取各种贿赂。

其受贿手段拙劣,除了直接拿钱,还有把自己开的老奥迪A6作价74多万元卖给施工单位的老板,后来经鉴定该车价值仅为19万出头,祝有昌实际受贿55多元。

此外,祝有昌还在人员入职、提拔方面给行贿人员大开方便之门,包括给当时在自己下面干政工的段钢文开后门升官。

段在祝有昌的提拔下5年多点时间从科员升到科长,再到副处长,处长,期间多次给祝有昌行贿送礼,最后的一次送了140万元。

干了15年的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祝有昌捞得脑满肠肥,据他交代,这些贪污受贿所得的款项大部分被他用来炒股、买房和个人消费。

在很受东北人民青睐的过冬盛地海南三亚,祝有昌早早地就购置了豪宅,每年冬天都到三亚潇洒。

三亚海棠湾别墅(仅供参考)

因为行事过于高调,祝有昌在2017年就被检察机关“盯上”,并且受到起诉,但那次算他走运,没有被定罪判刑。

2020年6月,祝有昌的前部下和新上级段钢文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部门拿下,两个多月之后,段钢文的直接上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于飞被查。

于飞的落马并非孤例,因为其前任厅长高学文也是因为贪污受贿违纪违法被抓的,当时省交通厅爆出的贪腐窝案一次性就抓了48个干部。

而当年于飞还被誉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为全厅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标杆”。

随着段钢文的“立功”不断推进,祝有昌被抓进入倒计时。

2021年2月21日,大年初十,还在三亚潇洒的祝有昌被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带回勃利县看守所。

根据勃利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祝有昌到案之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贪污罪行,并表示愿意主动上缴违法所得。

无题

经法院认定,祝有昌贪污的总金额为2030.55万元,受贿的总金额为600.78万元,合计2631万多元。

然后高潮出现了:2021年5月24日,祝有昌向纪检部门退出其个人贪污受贿所得的赃款共8000多万元,远远超过了检察机关指控的总金额。

除掉买房买车挥霍的钱,如果说这8000多万元是祝有昌理财所得,那么祝处长堪称全球顶级理财大师了,这样的收益率足以让巴菲特沉默,索罗斯流泪。

祝有昌的辩护律师向法庭表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退赃8000多万元,远超过指控金额,应对其从轻处罚。

此外,“祝有昌在所涉的贪污罪和贿赂罪中均成立自首,同时存在坦白、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赃等多个量刑情节。”

而主审法院则认定祝有昌的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成立,认为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判决书节选

2021年9月29日,勃利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祝有昌有期徒刑13年,罚金230万元。

小小的高速公路管理处长被控贪污2600多万元已经是罪行严重,怎料到此人为了减刑竟然如此“大气”,一口气多拿出5400多万元的赃款。

而且法院还认定其可以从宽量刑,这绝对不是离谱一点点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祝处长到底贪了几个8000万,这件事情难道不值得查一查吗?

再想不由得让人细思极恐:如果法院认定的贪污受贿金额总共是2630多万,那么多退的5400多万算不算赃款?

如果也算赃款,那么就应该一查到底,按照8000万重新起诉,要是祝处长说不清楚这5400多万巨款的来源,完全可以对其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另行起诉。

如果不算赃款,其性质如何认定,要是多退钱可以减刑,那么祝处长一次性能退出2个亿是不是不但无罪反而有功,还可以升职了?

在我们的认知中“法不容情”本该是常理,但我们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离谱解释“法不容情,但是容钱”。

从交通厅厅长、前任厅长到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全都因贪污受贿落马,仅仅是级别最低的一个贪官就贪了起码8000万,又让那些天天交高速过路费的司机们情何以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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