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篇名为“监督哨 | 56.45元揪出‘粮耗子’”的文章。
文章讲述的是国企退休出纳伏某红是如何因56元的贪污款被判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的。
当然不可能仅仅因为56元就被判处近3年的有期徒刑。
县纪委起初发现伏某红多次挪用公款,但算下来,却只获利56.45元。这不合理,于是继续深入调查。
在此期间,伏某红预感不妙主动投案,但在审问期间仍存侥幸心理,多以“记不清,不知道”为由,想蒙混过关。
但在铁的事实面前,她无奈交代了贪污经过:
原来公司钱从不是专款专用,都是会计将钱打到她的个人账户上,花钱都从她的银行账户上取,有了这个漏洞,伏某红就联合公司的蒲某莉做假账,套取公司的钱财。几年下来共贪污了91万多。
所以,伏某红被判刑二年八个月和20万的罚款金,真的是实至名归。
随后成立专案组,对此事的相关人员都进行了调查。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粮食购销领域案件13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
其实,这件事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就是已经退休的伏某红为什么会提前感知不妙?案件已经了结,我们也无从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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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贪污上亿的。呵呵哒
91万值了,两年半平均每年40万,多少扛工人都挣不到,当然比起那些上亿的死不了又差了很多。
被人拿来顶缸的
以前有贪污和挪用公款几千万,自己沉溺于买股票和彩票,以为自己能大赚,后面补上就行了,结果还亏了,最后就只能进去了。
是贪的太少
你们是不是在搞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