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自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享有充分的自由,但自由并非无所顾忌。
特别是在公共场合,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尽管有些行为,看似未触及法律的底线,但若它们对他人造成影响,还是要收敛些。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
今年上半年一位男子在火车卧铺上裸睡,被同车厢的一位女子投诉后,被行政拘留了5日,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原来,当天女子在自己火车卧铺上时,用余光感觉到了男子行为可疑,以下是女子在爆料视频的原话:
我坐的是T35,那个北京到合肥的,我关了大灯,然后我开了我床头的小灯,一直在那边看我白天拍的博物馆的那些照片。
然后就是我,我就用余光看,他是朝着我这边睡的,不过我突然感觉不对劲,我就余光看他全脱掉了,我觉得很匪夷所思,他没有盖被子,就是朝着我这边,然后全裸的。
因为他一直在做小动作,坐起来两次,然后又喝水。他喝水声音非常大的,我觉得他是在故意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往那边看。
就一直没搭理他,一直勾向我那边墙上看,然后就是假装在PK嘛,后来我就假装要去上厕所,下去直接去找到乘务员。
后面我就换铺了,乘警去找他,他去的时候,估计他看我出来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把衣服穿上了。
乘警去的时候,看到穿衣服的呀,然后就问他有没有喝酒,他就说他自己喝了几两白酒,不记得他做过的任何事情。
他应该没有喝酒,因为他喝的是雪碧,瓶子我都看到了,因为他绝对是清醒的。
在视频被曝光到网上后,网友议论纷纷,大部分都站在女子的角度,赞成女子用实际行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面对这样明目张胆的骚扰行为,决不能忍气吞声。
也有人觉得,女子是不是有些太较真了,毕竟也没有规定,说自己在自己的卧铺上,不能裸睡啊?
我们先来看铁路公安的通告:近日,一段“男子卧铺车上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视频”,被网络传播并引起广大网友关注。经调查,2024年6月15日0时许,旅客吕某某(男,42岁),饮酒后在T35 次列车软卧车厢裸露身体躺在铺位上,同房问一名女性旅客发现后报警,列车乘警及时到场处置。吕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关于这个事情,有记者随机在火车站采访了一些旅客,对男女在乘坐卧铺车厢时分开,男的一个车厢,女的一个车厢,有旅客表示,赞成,不过也有很多旅客觉得,多此一举,完全没有必要!
铁路部门也针对这个问题有过回应
铁路12306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列车车厢没有设置男女分车厢,之前也有乘客提过类似的建议,都反馈给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寻求列车工作人员的帮助并报警。
笔者认为在公共场合,男子这样做确实影响社会风气,同时,也扭曲了自己心态,更让其家人父母觉得丢脸。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是因为人有道德,有羞耻心,不管是群处还是独处,都应该守好底线。如今社会环境变化越来越快,但是道德和文明不能变,其实,生活就是一场修行,把自己的毛病改掉。
人前模样是因为有人看着,人后模样才是真实的自己,人生最大的挑战就是自己。
再来说点笔者的实际经历,以及和对这事的一些个人浅见:
笔者以前出差,包括回老家,基本上都是火车出行。那时候没有高铁,动车。坐普通列车是常态,卧铺坐得多了,经历也不少。
我的真实感受就是,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这么多年下来,也感受到我们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遇到的极个别的也有。
最记忆犹新的是,有一次一个卧铺车厢里,我一个男的,5个都是女的,而且还是从不同站上车的,中途她们之间熟悉后,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大胆,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
虽然当时也很尴尬,但我还是忍住了,没有去投诉,毕竟出门在外,或许她们也需要放松,在不为人知的环境里,真情流露自己的另一面。
因此,这事,还是得相互理解,作为男方,正如古人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女方,也可以去提醒对方,实在不行再报警,被动不动就把人弄进去。
自由与责任相辅相成,唯有在自我约束中,我们才能真正享受自由的意义,并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对此,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