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洋报道 喜欢就要捕捉到自己家里吗?三名沈阳男子因为喜欢鸟,张开非法大网,捕获包括红胁绣眼鸟、黄雀、黄眉鹀、煤山雀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三有”保护动物66只。更为痛心的是造成其中22只鸟死亡。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沈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人在林子里架网捕鸟,许多小鸟撞到网上飞不出去也挣脱不了。”10月11日9时许,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英达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派出所会同森林警察大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沙某。派出所民警王志弘介绍,警方在现场共查获各种小鸟50只,其中28只活鸟,22只死鸟。另外在王某某的家中查获16只此前猎捕的小鸟。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我和沙某、郑某某都喜欢养鸟,当天早上5点钟约好在林子里集合,架了6张捕鸟的粘网,又放了5个‘鸟诱子’。”
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介绍,66只被捕小鸟中有5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胁绣眼鸟;另外61只为黄雀、黄眉鹀、煤山雀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民警在皇姑区一民宅内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捕归案。44只存活的野生鸟被成功解救已全部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无论是爱好,还是以盈利为目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