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卖16岁未成年女儿,2023年最让人沉默的笑话!

胡逸杨 2023-02-21 20:37:49

“爸妈把我卖给他们的!”

2023年了,居然还有人卖女儿!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价值26万的女儿出逃了,甚至还一波三折报了警。

一名四川籍16岁少女,因为家人收了彩礼,将她嫁了出去,少女出逃到了广东,她被男方亲友带人奔赴广东胁迫带回,路经田东高速服务区时,她报了警。2月14日,广西田东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未成年女子在田东高速服务区被人胁迫急需解救。经调查,被解救的少女小苦今年16岁,父母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她许配给当地男子并收了26万元彩礼,无力反抗的小苦选择了出逃广东打工。

男方为了找回小苦,带上家人朋友奔赴广东,强行将小苦从广东工厂宿舍拉回四川老家。好在女孩始终不屈服,途经田东县高速路服务区时,小苦以要上厕所为由,紧急求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其报警。

因涉及未成年人,随后警方联合县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了解事情来由后,田东警方帮其联系了家人,并将她送到了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月17日,小苦的父亲和二哥从四川赶来,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并对小苦进行了心理疏导。随后,工作人员还细心为他们准备了路上食物和一些生活用品,帮助他们购买车票,把他们送上了回家的路。可问题是,女孩之所以出逃到广东打工不就是因为被父母强行收了彩礼卖给了别人吗?她之所以报警不就是因为不想跟买家回去当他老婆吗?你现在又把她交给家人带回去,羊入虎口啊这是?那她最后会不会又落回到那个买家手里去了?

才16岁,未成年啊…我真的服了,什么父母能把女儿用26万彩礼卖出去?

这事最奇葩的是最后的处理方式,最后工作人员还对家人进行了耐心的劝解,然后送上了回家的路………小女孩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往火坑上送?

警察面前谢谢谢谢温文客气,到家直接把女儿又扔给那男人,这次可能还会上锁链呢!

劝解家人干什么?让她们不要打这个为他们赚了26万的女孩吗?

然后疏导女孩跟着男方回去吗?好让他爸妈到嘴边的肉能踏踏实实咽下去?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女孩就这么被他们劝解一下带回去了?感情这孩子报警求救,结果就是为了让她父母来把她带回家吗?回到家里,是不是还要继续结婚吗?不结婚这26万元的彩礼怎么办?回家之后,父母接着卖她咋办?而女孩能说什么呢?那声“谢谢“也许就是她对这个世界无力的应答。

当她发现辛辛苦苦出逃,想尽办法报警,原来结果是被爹哥接回。心里对“警方”、“妇女儿童中心”、“保护中心”有多绝望?再被卖一次,也许她没有心力逃了,也许他们防范更严厉了。以后遭遇家暴也不会想起报警了,因为大概逃跑也会被送回去还给“家人”。就像那谁得到了“最好的归宿”。那么谁是罪恶者谁是帮凶?

“高价彩礼”, “未成年人”,“非法拘禁”,“父母教育失职”,“未成年失学”,“贩卖人口”,这些关键词一直在眼前徘徊。2月20日下午,田东县妇联处表示,女孩今年16岁,住在四川凉山普格县,还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核实“16岁少女家人收26万彩礼强迫其嫁人”一事的相关情况。至于此事的其他信息,不便告知。田东县妇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警方及妇联了解得知,女孩的家人让她嫁人,但她不愿意,便前往广东东莞的一家工厂打工。女孩自称家人收了男方家26万元的彩礼钱。几日前,男方家人从四川来到东莞,将她带回,但她仍抗拒跟男方回四川,遂谎称上厕所找机会报了警。上述工作人员称,在田东县时,当地民政局协调女孩暂住在田东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妇联方面联系了女孩的家人,协调他们协商此事,“让他们家人好好协商一下,把彩礼还回去。”

田东县妇联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上周五(2月17日),女孩的家人已经来到田东县接女孩回家。很多人把这种事情怪罪于彩礼,可这单单是彩礼的事吗?每个“天价彩礼”背后,往往也透露着巨大的悲凉,而这一次,也毫不例外。价格和价值一旦对等,那就是“买卖”婚姻。而最大的受益者,可能就是最大嫌疑人。这个事件中最大的受益人是谁?当然是女孩的家人。说的好听那26万是彩礼,说的不好听,那26万不就是卖女儿的钱吗?婚姻问题本来就是无法强迫的,更何况这是一个未成年少女。我们只知道,她是一个来自多孩子的家庭,家里有哥哥或者弟弟,而她不得不在16岁就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仅仅是因为那家人可以给她的家庭26万“彩礼”。

我一直以为这样的故事只会发生在电视里。直到今天我们才看到了这个社会的另一面,有一群女孩在今天仍是身不由己的处境,也看到了她们的委屈和挣扎。几千年的社会观念,造就了极难改变的“重男轻女”思想。即使现在女性的实力和价值早已不逊于男性,无论职场还是家庭,女性也都已经能独当一面,扛起了半边天。可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仍然有无数的女孩在被当作”商品“出卖。虽然她们没有任何过错。但就因为她们是女孩,一出生就仿佛有了原罪。而她们无论是姐姐还是妹妹,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哥哥弟弟奉献。

2月20日晚,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表示,如果此事属实,属于典型的父母包办的早婚。《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万淼焱称,报道中女孩的遭遇,折射出这些法律知识在一些农村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普及,或明知有法律规定却还按习俗办事,父母决定孩子的婚姻,甚至包办早婚的陋习仍然存在。她还指出,《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上述事件中,若男方明知虽送了26万彩礼,但女孩不愿意早婚从四川逃到广东,仍伙同他人强行将女孩带回,是强迫女孩同意与其结婚,其行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女孩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男方提起刑事自诉。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张荆表示,女孩还是未成年人,若父母强迫她和他人结婚,违反法律规定。若父母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对孩子父母提起公益诉讼,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也可以请求妇联的帮助。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告诉记者,《民法典》对婚姻年龄做出限制性规定,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上述事件中,未成年女孩的年龄不符合结婚的年龄要求,无法进行婚姻登记从而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他说,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若上述事件属实,则女孩父母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其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更侵犯了女孩作为自然人的婚姻自主权。如果其采用法律所不允许的暴力手段侵犯女孩结婚自由及人身自由,也可能触犯《刑法》中规定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

这个新闻,让我想起了之前那个叫洛洛的女孩。她生活中对自己很小气,但对父母弟弟,倾其所有。可这却远远不能满足家庭对她的索取。这种“奉献”将她榨干,她也曾一次次表达了所谓亲情,带给她的痛苦。甚至多次想过自杀。但又如何,这割不断的亲情一直羁绊她的一生。这个善良的姑娘在钱塘江边散步时,遇到涨潮,不幸意外去世。而她的父母却跑到她生前的公司闹事要钱。公司不堪其扰,找来了电视台。领导说,她父母拼命要钱,是想给儿子买房交个首付。姑娘的父母,清清楚楚地知道她月入一万多,却说不出她在哪里上班、具体做什么工作。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即使已经离去也摆脱不了“奉献”的命运。而世上又有多少个“洛洛”一样的姑娘呢?可悲可叹。还好,在今天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女孩勇敢的反抗。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改变这些人的父母的认知。

女生就该认命,是我听过最毒的鸡汤。你在作为别人的女儿,别人的姐姐,别人的妹妹之前,你首先是你自己。如果你接受一个不是你义务的使命,唯一的原因应该是你愿意,而不是你必须。成年人自愿结婚,礼信到位,双方满意,那叫彩礼。一方不愿,强制婚姻,就叫卖人。她还未成年!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只因为带上父母、彩礼两个词条,一场近乎人口贩卖的行为,就变成了父母嫁女儿,世上不该有这样的顺理成章。最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不能只挂在嘴上,和稀泥的做法就是在纵容犯罪,希望相关部门能公正严肃对待。当他有了一个身份叫父母的时候,人口贩卖这个罪名在他身上就不犯法了。甚至还正大光明的合格了。陌生的警察称呼她小朋友,她父母却把她当成年商品出售了,真是什么人间冷血家庭,2023年了居然还有卖女儿的,不上新闻真是都想不到!“送回家"不是终点,让我们共同对这件事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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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逸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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