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群众报警称在高速公路上被一特斯拉轿车多次别停。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10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臧某宏(男,25岁)查获。经查,臧某宏驾驶小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多次采取紧急刹车、连续变道等方式别停他人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目前,臧某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可以说,在高速公路上,前车特斯拉突然停车别停后车的行为异常危险,足以导致后车或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此,前车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可谓一点也不冤。这也足以说明,谁横谁有理的“开斗气车”现象,已经行不通了。
汽车不仅是种交通工具,而且是种易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特殊产品。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2亿辆,驾驶人达5.1亿人,总量居世界首位。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全国交通死亡人数是61703人,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250723人,按此计算,差不过每七分钟因车祸死亡1人,每1分半钟因车祸受伤1人。
所以,驾驶汽车才需要持证上岗,驾车上路,就意味着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公共安全。为什么我们始终强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道理很简单,守法了就安全,违法了就危险。法规是一把尺子,轻而易举就能论定对错,法规不相信无意,更不会照顾脾气性格缺陷,法律只论对错。作为司机,守规行车才是保障自己路权和安全,以及他人安全的正确方法。
开车上路不是逛商场,你挤我一下我踩你一下,相互说声对不起了事,即便有一方不依不饶,至多就是争执几句,结果基本可控,但在驾车行进中就完全两样了,驾驶员遇到不守规矩的人,就非常容易上火,一旦有“路怒症”者失去理智就可能酿成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所谓“交通无小事”,字面上看很平常,却是以多少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总结出来的,遗憾的是仍有不少人拿生命做代价来诠释它。路怒,开斗气车,“驶”不得!这不光是驾驶人个人的事儿,也危及公共安全。
俗话说:“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活着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但争气不是斗气,现在的人“争气”的少,但动不动就会“斗气”。“斗气”就是赌气、撒气、怄气,往往你争我斗说气话、发脾气。或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贬损他人,伤人面子又伤人里子;或互不相让,“顶”在那里“掰手腕”,非得争高低、论输赢、决强弱;或图自己一时出气,不管不顾,竟然在高速上开斗气车,等等。赌气、撒气、怄气,或许能解一时心头之气,实际上伤身又伤心,害人又害己。《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三气”周瑜,周瑜大叹“既生瑜何生亮”,结果斗气而亡。眼下,一些人“路怒”开斗气车,也常常因一时之怒而酿成大祸,教训惨重。斗气好比蜜蜂蜇人,“把整个生命拼在对人的一刺之中”。赌气堵的是自己的路,斗气伤的是自家的命。人可以较真不可以较劲,可以红脸不可以翻脸,斗气就是在较劲和翻脸。
血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汽车社会呼唤文明交通。有位经济学家说过,如果每个人都不关心“汽车文明”,那么“汽车梦”的实现将会是一场灾难。其实,文明就在每个人的心中,面对红灯,是一脚油门还是一脚刹车?面对堵车,是焦躁不安还是耐心等待?面对来电,是接听还是忽略?甚至面对生计和利益,是疲劳驾驶还是安全第一?看似琐碎的细节,实则是关乎生命的大事。
斗气一时爽,过后就遭殃,作为交通参与者、出行者,要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多换位思考、多互谅互让,减少矛盾冲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承担冲动的代价。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开“斗气车”,更不能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作为赌注去“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