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原因,昨天,我和一位基层法院副院长聊了聊队伍管理的话题。
副院长叹了口气,怀念起以前的师徒制:“新来的大学生,从书记员做起,逐步熟悉办案流程,从记录庭审笔录、送达、案卷装订等小事入手,慢慢融入审判工作。之后,他们便能作为助理审判员审理简单案件,逐步过渡到审判员的位置。”他继续道:“可如今,法官助理不参与庭审,无法听到当事人的真实诉辩,而有些书记员的归纳总结能力又不足,关键性表述都记不下来。这导致法官助理在起草裁判文书时,对事实部分把握不清。”
我深有同感地点点头:“确实,有些书记员的业务能力甚至超过法官助理,有的还能独立调解案件。法官助理的培养应分层进行,必须让他们参与庭审,不能仅限于起草文书。庭审是法律人成长的最佳课堂。”
这种局面是员额制造成的。翻看网络上,法检人员对员额制的匿名评价,也是抨击多过肯定。记得员额制刚推行那几年,法检系统严令禁止干警讨论和评价员额制,一方面为了减少改革阻力,可一方面也阻塞了基层的言路。
员额制本质上借鉴了西方制度,却缺乏本土化改造,因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一是法检行政化。党委政府将法检系统视为其部门之一,各种中心工作和会议都要求法检参加,导致法检两院分身乏术、精力分散,没办法专心从事司法工作。
此外,法检两院领导班子也呈现行政化趋势,虽是员额,却不常办案,即便办案也只是挂名。理由是行政管理事务牵扯太多精力。可如果不办案,那又何必占用员额名额呢?搞挂名办案又算哪门子员额负责制呢?
二是内部矛盾加剧。法检两院内部人员被强行划分为三类人员,增加了内部矛盾。入额的领导感谢员额制带来的高收入却不用办案;老同志不愿办案却被逼着办案;年轻人想办案却没有资格。领导和老同志长期占据员额位置却不常办案,堵死了年轻人的晋升空间。
三是助理虚化、书记员劣化。如今的助理整天待在办公室,连庭审都不参加,能力增长远不如以前的老带新模式。而书记员由于去编制化,薪资待遇和职业前景大大降低,来的人要么是考不上编制的关系户,要么是富家子弟,难以指望他们做好工作。
员额制之前,法检队伍建设的模式是培养懂全流程业务的干警,现在却变成了培养每个环节上的螺丝钉。看似效率提升了、专业化程度提升了,但指望每个环节的人员精通全流程业务却变得不切实际。
总的来说,中西方体制、法律文化、司法实践不同,不能盲目借鉴西方司法制度而废除我们探索出的好制度。员额制除了给少部分人增加工资外,对司法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并无显著效果。如果员额制真的好,网上为何有那么多负面评价?基层法检两院为何难以招到人?法院又为何倒退回阅核制?
近些年来,打着“改革”旗号行“自私”之实的人并不少见,我们应更加审慎地对待每一项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