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四大名著”之中,《西游记》写神魔斗法,《三国演义》写奇谋巧计,《红楼梦》写人世悲欢,还有《水浒传》,写尽人情世故。
其中很多情节,作者一笔带过,但细思之下,又发现其中暗藏玄机。
比如,潘金莲和西门庆毒杀武大郎,武松归来后,得知真相,怒杀潘金莲。
在原著中,武松犹如天神一般,他的每一次举动都让人血脉偾张:
景阳冈徒手搏虎,鸳鸯楼斗杀西门庆,快活林醉打蒋门神……
唯独在杀潘金莲时,有些让人不解。
小说原文中写到:
说时迟那时快,那妇人见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
按理说,潘金莲一个柔弱女子,“打虎英雄”武松要杀她,简直易如反掌。
可是为何,在动手前,大丈夫武松将她的衣裳扯开?
一、武松昏了头?武松为何扯开潘金莲衣服?
有一种说法是:
当初潘金莲大雪天热酒挑逗武松,当时她就衣服松垮,散着头发。
当时武松碍于兄弟之义,断然拒绝了潘金莲。
但在内心里,他将那时潘金莲的妆容服饰记在了心里。
后来武大被毒杀,武松得知潘金莲与西门庆苟且,一怒之下,就要杀潘金莲。
但此时,他又想起当日的无限风光,于是忍不住就扯开了潘金莲的衣服。
按照这种说法, 武松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反倒要假借“为兄报仇”的名义欺辱潘金莲。
武松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还有一种说法,是武松当时恼怒异常,已经失去了理性。
他做的是,不过是快意恩仇。
这两种说法,一种是色令智昏,一种是怒令智昏,但都不符合武松的性格。
二、武松并非是莽夫按照原著小说来看,武松是一个外表粗犷,但心细如发的人。
当初,潘金莲趁热酒的机会诱惑武松,武松一怒之下就搬出了哥哥家。
后来,他外出归来后,听说哥哥病逝,细心的他打探知道哥哥死得蹊跷。
最后他得知了潘金莲和西门庆的苟且与毒辣。
但武松并没有头脑一热,只管去报仇。
相反,他寻找了各种证据,最后告到官府。
这说明,武松是一个遇事冷静的人,而且他熟知当朝律法。
按照《宋刑统》规定:
1、通奸者,男的判一年半,而女的如果是有丈夫的,则要判两年。2、合谋杀死丈夫,奸夫淫妇要处死。3、亲人被杀,只能告官不能私下复仇,否则以杀人罪论处。
如此看来,武松选择了最稳妥的方式。
无奈的是,当时府衙与西门庆勾结,驳回了武松的上诉。
理由是:证据不全。
根据律法:当时要求捉奸捉双,武松能找到的证人被西门庆威胁,没人敢说实情。
因此,武松知道官府这条道路走不通之后,他才选择了自己报仇。
三、武松的高明在选择自己报仇之后,武松同样没有鲁莽行事。
他私下里找到街坊邻居,让他们写下了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的经过。
随后,武松将王婆与潘金莲抓来,让她们将谋害武大郎的事情如实交代。
此时,同样有人在旁边做了记录。
每一步都有记录,这就是武松的精细。
接下来,他开始报仇。
按说直接将王婆与潘金莲砍杀就行,但他又扯开了潘金莲的衣服。
其实,这个动作就显示了武松的高明。
按照宋律,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杀和斗杀。
根据规定,前两项只要证据确凿就要偿命,但最后一项,双方斗殴而死,是不用偿命的。
因此武松是有意制作了“斗杀”的假相。
随后,武松又去杀了西门庆,以此来祭奠自己的哥哥。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就是——一定要杀了西门庆。
不然邻居们不敢出来作证。
这一点,姜文在电影《让子弹飞》里同样讲过:
他将黄四郎的替身砍了,却对外宣称杀死了黄四郎。
这样,其他人才敢站出来,跟他一起去攻打黄四郎的碉堡。
另外,西门庆和潘金莲都被武松杀了,有了邻居作证,武松完全可以把报仇说成是“斗杀”。
这样,他不用抵命。
当地县衙跟武松关系也不错,既然西门庆已死,他们也乐得送武松一个人情。
于是,杀了人的武松最终没有被斩,而只是“戴枷流放”。
这样看下来,才发现,原来武松才是最有心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