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过招飞体检的学生都知道眼科招飞体检均常规散瞳检查屈光度和眼底,那么眼底病变和屈光度超标也是常见的招飞体检眼科淘汰原因。那么对于已经通过招飞体检(包括初检和入校复查)的飞行学员或现役飞行员而言,之后的每次年度体检(包括首次办证体检、下分院体检、入职体检、首次跨局体检等)还会散瞳验光和检查眼底吗?
答案是:飞行学员、现役飞行员年度体检一般不常规散瞳,通常仅仅小瞳孔检查眼底,不验光,仅询问或检查眼镜度数。
1、通过了招飞初检和入校复查,之后的所有的体检都采用现役飞行员年度体检标准,对屈光度没有任何限制,屈光度加深不会被停飞。
121招飞体检参考的是招飞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该标准要求的屈光范围是-4.5D~+3.00D,两轴相差(散光)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
而通过了招飞体检之后的所有的年度体检,包括飞行学员年度体检、首次办证体检、入职体检、出国体检等等都参考的是现役飞行员年度体检标准,即CCAR-67FS 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要求每眼矫正或未矫正的远视力应当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当达到1.0因此,通过了121招飞体检(包括初检和入校复查),之后的所有飞行学员和飞行员年度体检对屈光度、散光和屈光参差均没有任何限制要求,不会因为眼睛度数加深而淘汰停飞的。
2、飞行学员、现役飞行员年度体检眼底检查几乎不散瞳,仅小瞳孔检查眼底黄斑区域,除非有很强的指征。
飞行学员、现役飞行员年度体检很少散瞳,几乎不散瞳检查眼底。但是有如下指征时会考虑散瞳检查:
(1)既往体检发现有需要随访的眼底病变,小瞳孔眼底检查效果不佳;
(2)眼底疾病史需要复查和随访的;
(3)提示有眼底疾病的某些症状时;
(4)其他眼科体检医生认为有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