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是合作伙伴,我们不负责!”
6 月的暴雨天里,叶师傅骑着电动车,载着工具箱在湿滑路面上飞驰。他刚通过某维修 APP 接了一单空调维修,想着尽快赶到客户家,却不想车轮打滑重重摔在地上。救护车刺耳的鸣笛声中,他被送进医院,医疗费账单高达 2.3 万元,后续治疗还需1.5万。尽管平台为他投保了商业团体险,赔付了1.9万元,但剩余损失无人买单。更让他心寒的是,当他向平台索赔时,对方甩出一份《合作协议》:“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承担责任。”叶某愤而起诉平台,主张双方存在劳务关系,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
一、争议焦点:
合同性质:双方签订《工程师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明确约定为“合作”而非劳务关系。
管理权属:叶某自主决定工作时间、接单量和工具使用,报酬来自客户支付的服务费分成。
平台责任:APP仅提供信息撮合,是否构成对劳动者的实质控制?
二、判决结果:法院一锤定音,平台全身而退
法院审理后认为:
1.合同性质:协议明确为合作关系,且平台以加粗字体提示风险,叶师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提出异议。
2.从属性缺失:叶某自主接单、自备工具、收入依赖客户而非平台,不符合劳务关系的“控制标准”。
3.平台管理边界:APP的接单规则属运营需要,非劳动法意义上的“管理”。
最终判决:驳回叶某全部诉讼请求!
三、裁判要旨:平台用工的三大法律生死线
1.合同白纸黑字、未提异议
加粗条款、明确约定“非劳动关系”的协议,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提出异议,且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关系。
2.从属性才是核心命门
①经济从属性:报酬是否直接由平台发放?本案中,叶某收入来自客户分成,与平台无直接经济纽带。
②行为从属性:平台能否强制派单、规定工时?本案中,叶某自主决定接单,工具自备,平方无实质控制。
3.平台类型决定责任范围
①纯调度型平台(如某宝):仅提供信息撮合,不担责。
②组织掌控型平台(如外卖配送):若算法控制定价、派单路线,可能被认定“弱从属性用工”,承担部分责任。
本案关键:涉事平台未掌握定价权,属纯调度型,彻底免责。
对比其他案例:若平台在选任服务方时存在过错(如指派无资质人员),则需担责。
四、个人建议:自由接单者必看的“避坑指南”
1.签字前逐字阅读协议:警惕“合作关系”“承揽合同”等字眼,这些可能成为平台免责的依据;
2.保留用工证据:若平台实际存在考勤、派单强制等管理行为,可主张劳动关系;
3.选择正规平台:优先入驻审核服务方资质的平台,避免“背锅”风险。
对平台的警示:
若未尽到资质审查义务(如雇佣无证高空作业人员),可能承担选任过失责任;
建议为合作方提供安全培训,既是社会责任,也能减少纠纷。
结语
互联网经济催生了“自由接单”的便利,但也暗藏法律风险。此案警示劳动者:“合作关系”不是护身符,签字前务必看清条款;同时呼吁平台:莫以“抽成”换“责任”,合规管理才能长远。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93条:承揽人在工作中自身受损,定作人无过错不担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关系需符合“受管理”“报酬由单位支付”等条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提供经营者资质证明。
案例来源:宝安区法院、深圳中院、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