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辅警没有执法权,所以很多事情都不能做,那么在查酒驾、醉驾的过程中,没有民警,要怎么做才能证据合法、程序合法?先说一句,国家层面没有关于辅警的法律和法规,目前只有地方性法规,所以辅警执行的是辅警条例。
首先我们要知道,执法权内容很多,在查到酒醉驾后,要行使的执法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个措施。
查到酒驾、醉驾后,要避开下面三个程序,就可以合法。
第一:酒驾、醉驾查到的话驾驶证要扣12分,这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同时要进行扣驾驶证、扣车,这是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2项: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第三:酒驾、醉驾吹气的过程,属于取证程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辅警条例规定:辅警不得进行调查取证,所以辅警不具备这个资格。
那么辅警可以这么做,就能合法。
首先辅警只能进行酒驾、醉驾筛查,这个过程叫做筛查,不叫取证,吹出来的数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当辅警筛查到有人喝酒开车后,应当立即呼叫民警到现场,必须是两名警察,必须由两名警察重新进行酒精测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三个必须要记住,这样的话,过程就合法了。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他们自己知道。
抽血的过程,一名警察带一个辅警,两人带当事人去医院就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验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由两名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将车辆驾驶人带到医疗机构提取血样,或者现场由法医等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提取血样。
不是所有地方都规定,必须民警带队,有些省把民警带队和不带队可以做的事情分开规定,全国只有新疆、天津、北京、青海、甘肃、湖北6个地方的辅警条例规定必须在民警的指挥和带领下工作,其他地方用的都是指挥、监督、协助,只有写着带领的才是民警必须和辅警在一起的规定。
辅警筛查到后,等民警来,挡住当事人不让走,这个过程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限制人身自由,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关起来才属于,并且还得是以非法的目的,辅警只是要等民警来处理,显然这个目的不是非法的。
所有的辅警条例几乎都有这样一句话,辅警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根据辅警条例规定,辅警是受民警或者单位指挥进行工作,除了写着带领的,其他都是可以民警不在场进行远程对讲机指挥。所以辅警要求当事人等民警处理,是合法合法行为,且当事人必须配合。但是辅警不具有强制权,所以这个就很矛盾。
除了辅警条例规定的不能从事的工作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做,比如湖南辅警条例规定,协助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这几个字就可以包括所有的事情,同时又除去了不能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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