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我的面撩妹儿!”河南周口,女子18岁嫁给丈夫,10年来,为丈夫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整日忙碌。谁料,丈夫竟然当着她的面与女主播视频聊天聊到深更半夜。起初她只是觉得气愤,可一次偶然间见丈夫和女主播聊着聊着睡着了,便翻看了一下两人的聊天记录。结果发现丈夫竟然偷偷将近20万元积蓄陆陆续续转给了女主播。女子崩溃不已,质问丈夫,丈夫死不认错,还称自己没有出轨。但女子觉得丈夫一次次伤害自己,觉得和丈夫缘分已尽,愤然释怀,决定离婚。女子公公得知此事后,亦是气愤不已,含泪求助媒体,想让家庭和睦。
1、对此有网友说,讨老婆给彩礼时嫌多、老婆孩子花钱时嫌多、孝顺父母时嫌多,打赏别人就不嫌多了,这种人就是没脑子!渣男!还有什么必要调解,必须离婚!还有人说,部分女主播毫无下限,搔首弄姿、衣着暴露,必须好好管一管了!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2、男子打赏给女主播的钱,还能不能讨回?打赏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来说,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意思表示真实,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赠与就无法撤销。所以正常情况下,打赏给主播的钱不可以随意要回。但是本案比较特殊,男子已婚,其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能够索回应当分情况看待。《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到本案,如果丈夫打赏的钱少、周期长,一般认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不能追回。但是如果丈夫在未经妻子允许或事后追认的情形下,在短期内多次、大额地打赏女主播,则可以认定为超过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侵害了妻子的共同财产权。这种情况下妻子依法可以要求女主播或其所在的平台返还。另一方面,《民法典》第8条还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即便丈夫打赏给女主播的近20万元是小额、多次,日积月累形成的。如果有证据表明,丈夫与女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交易,这种情况下,女子亦可主张打赏行为无效,要求女主播或其所在的平台予以返还。3、女子能否仅凭男子搭讪女主播的行为而离婚?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没有太多限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诉讼离婚,并不是想离就能离。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判离。《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7种,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到本案,女子如果直接起诉离婚,第一次很有可能被驳回。当然,如果女子执意离婚,在第一次诉讼离婚判决后,分居1年后,再次发起诉讼也是可以成功离婚的。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真走到离婚这一步,司法实践中,丈夫侵犯妻子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进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丈夫“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时,妻子不仅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4、最后,男子上有老、下有小,本该是拼搏奋斗的年纪,沉迷于网络,还辜负了这么多爱自己的人,着实令人气愤。但是,离婚对夫妻二人来说是伤害,对孩子来说更是“暴击”。因而在此希望男子向妻子坦白认错,真诚道歉、改掉恶习!争取妻子原谅!莫要再犯糊涂,落得个妻离子散的悲惨结局。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