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交管服务下乡活动的通告
宾阳县公安局
为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以及摩托车年检等业务,提高农村交管服务覆盖面,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交管服务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乡服务时间及地点
8月6日(星期二):思陇派出所
8月8日(星期四):露圩派出所
8月13日(星期二):陈平派出所
8月15日(星期四):武陵派出所
8月20日(星期二): 洋桥派出所
8月22日(星期四):新桥派出所
8月27日(星期二):王灵派出所
8月29日(星期四):邹圩派出所
办理业务时间:上午10:00-下午16:00(中午不午休)
二、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一)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材料:
1.摩托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原件(属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原件;
3.摩托车合格证原件;
4.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未购买的可现场购买);
5.注册登记的摩托车。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
4.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三)摩托车年检(含上线和领取免检标志)所需以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或行驶证;
2.生效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如未购买的可在现场购买);
3.上线检验的需将车辆开到现场检测。
三、收费标准(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
反光号牌35元、行驶证10元、
登记证书10元、临时号牌5元。
合计费用60元。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牌证费
(三)摩托车年检:领取免检标志的免费用,需要上线年检年由检测公司按收费公告标准收取。
四、业务办理范围及要求
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仅限办理本乡镇户籍的车辆所有人名下车辆登记,且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排量小于等于150cc的国产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注意:摩托车出厂日期超过两年未注册的需要上线检测方可办理注册登记。
五、其它乡镇日常办理车管业务地址及范围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771-8252288。
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9日
来源:交管大队
终审:丁恒 二审:李丽 一审:何杰
责编:罗志桥 编辑:叶梦芸 校对:韦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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