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笼中》票房分账风波,明显是恩波在浑水摸鱼,其本意尚不可知!
恩波说,电影总票房22亿,强哥答应分5%,也就是1.1亿!这话就很外行了,票房22亿是电影《八角笼中》票房的总收入,不是净利润。想从总收入中分成,除非合同特别约定,哪怕是国际超巨星自带资金设备设施,都不敢这样贸然提要求的。恩波见过制片方吗?和制片方交情很深厚吗?有这个能力和条件向制片人提要求写进合同吗?显然Imp!
据说《八角笼中》影片投资方的合同规定的分账比例是41.11%,也就是9.7亿,而这才是票房毛利润,净利润可想而知又要少了。扣除掉影片投资1亿,宣发0.5亿,剩下的8.2亿才是片方净利润,由片方代表制片人来分配,却不是由导演兼主演王宝强来操刀。本事件中,恩波和王宝强双方还没到立案开庭那一步,现在退一步,恩波想拿6.8亿的5%,得有恩波和制片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无关王宝强的事。哪怕恩波无比耿直,总不能王宝强喝醉了给他指个方向,说感谢恩波的帮助,那片是他为恩波打下的江山,恩波就直接起身去接收领地吧。
没有合同,也没有录音或视频或聊天记录,恩波更可能连投资方是谁也不清楚,出于未明说的原因,直接就盲目报案向导演兼主演要账,这样的迷糊也是令人无语了。当然本事件才是警方受理,尚未立案,遑论开庭,但它引起的关注和风波已经有点大了,倒不失为以案说法的好例子。和谐社会,有事好商量,我们静观其变。
以上分析,皆出自公开报道,若有新情况,就另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