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出台的《若干措施》,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且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且拆除建筑物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说实在的,农村在城市的打工人,城市再好,也不是久留之地。
等有一天老了,病了,死了。最后的归宿大概率还是农村老家。
所以若老家连宅基地也没了,那真是无家可归了。
死了,难道在大城市买墓地吗?买的起吗?续费续到何年月日?
若死后在农村出殡,那去谁家出殡呢?在大街上靠谁家的房子出殡呢?有太多太多的障碍和问题。
农村有农村的实际问题,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实际问题。不是5万块钱就可解决的事。这样来分析,大家可能能理解,为啥农村责任田30年不动?能不动就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