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男子15称“束发”,女子15为“及笄”,15岁在古代已经成年,可以嫁为人妻。《礼记》中也有“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的记载。但在当今社会,15岁还只是一个孩子,依旧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
如果有谁让一个15岁的孩子怀孕,不仅有悖风序良俗,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偏偏河北廊坊就发生了一桩悲剧,15岁少女声称被武校教练性侵怀孕,三次控诉均遭到检察院驳回,检方给出的理由令人无言以对,最后结局如何?
河北是我国武术大省,许多河北人也对武术情有独钟,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不仅限于文化,也有不少家长乐意将子女送到武校学武。不求学会一身本领,但也希望子女通过锻炼获得强健的体魄。
家住廊坊市永清县的小静就是一名文武兼修的初中生。从初二开始,父母就把她送到了距离家不远的武校习武,可自从去了武校后不久,小静的性格就发生了变化。曾经活泼开朗的她,反而变得沉默寡言。
父母没有在意,认为是小静不熟悉武校的氛围,只要多磨合一段时间就能克服。可到了2019年7月,小静的母亲突然发现女儿经常干呕想吐。起初母亲以为女儿吃坏了肚子,肠胃出了问题。可带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15岁的小静竟然怀孕了。
在父母的逼问下,小静终于说出了藏在内心最痛苦的经历,原来在进武校后不久,她就惨遭武校教练薛某的侵犯,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强行与薛某发生关系。此后不久,小静就怀孕了。2019年7月,小静在父母的陪同下报案,随后去医院做了手术。
警方委托鉴定机构对小静的胎儿和薛某进行了DNA化验,发现两人确实有血缘关系,公安局立刻将薛某控制,并以涉嫌QJ罪为由,移送至永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可2020年当地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薛某声称自己和小静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还说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不否认小静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的,但却坚决不承认自己侵犯了小静。
小静却表示,自己清楚地记得薛某侵犯自己的过程。2019年6月的一天,小静去薛某的宿舍拿东西。薛某趁机反锁房门,随后对小静实施侵犯。事后小静就发现自己怀孕,可她畏惧薛某的威胁,一直没敢告诉父母,直到被父母察觉。
虽然小静说得掷地有声,可却没有直观的证据证明,因此永清县检察院最终驳回上诉,决定对薛某不起诉。不甘心的父母决定向廊坊市检察院提起申诉,可结果却依旧被驳回。廊坊市检察院认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薛某违背了小静的意愿,并用暴力行为强迫小静与其发生关系。
无奈之下,小静的父母又找到河北省检察院,于2020年11月第三次提起上诉。但结果还是没有改变,河北省检察院又一次驳回了小静父母的上诉,依旧对薛某进行不起诉决定。
其实检察院之所以决定不起诉,很大程度上是害怕冤枉好人,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不起诉也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可问题是,小静被侵犯这件事,已经是定居,如果小静真的是自愿与薛某发生关系,为什么性格大变,为什么不敢找薛某讨要说法?
这一切都足以证明,薛某就是一个QJ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犯QJ罪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侵犯多人、在公共场合实施侵犯、或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薛某之所以不会被起诉,其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我国法律对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有相关法律规定。与14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以QJ罪论处。也就是说,如果小静是14周岁以下,那么薛某就算百般抵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那么这件案子的结局如何,难道薛某就这样逍遥法外?就在不少人为这件事感慨叹息时,2022年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一条法律,制定了一项新的罪名: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很显然,小静的案子完全符合上述条例的描述,这让小静的父母又产生了希望。他们不甘心女儿惨遭侵害后,凶手却依旧逍遥法外。只不过这一次他们决定直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务必要让薛某受到应有的惩罚。
笔者真心祝愿小静的案子能够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在这桩悲剧中,其实无论小静是否自愿,薛某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算小静是自愿,薛某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脚跟。一个30岁的中年男子,骗15岁的小姑娘与其发生关系,这本身就是道德沦丧的体现,这种人根本不足以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
世界太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