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水稻歉收:种子纯度不足,人心更需审视

云间的小茶馆 2024-01-13 13:16:09

据湖北省公安县精诚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胡绍平称,合作社向湖北华之夏种子有限责任公司(后简称“华之夏公司 ”)购买了12620斤、合计176680元的“华夏香丝”种子。但播种后田间出现大面积杂株,导致严重减产,给合作社造成至少一百多万元的预期利益损失。

l执法大队推荐无资质鉴定机构意欲何为?

为了弄明白水稻歉收的原因,合作社打算申请专业鉴定,然而这场坑农误农事件的背后,远非种子不纯那么简单。

当合作社寻求专业鉴定以查明原因时,公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却推荐了一个明显缺乏资质的鉴定机构——湖北晟明科技司法鉴定所,该鉴定所的业务范围是微量物证鉴定(0306食品类鉴定),而非专门针对田间水稻鉴定的机构。这一明显的业务不对口,引发了人们对该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可靠性的质疑。同时一个无资质的机构为何会被执法大队推荐?

以上情况共同指向一个疑问:执法部门在维护农民权益时,是否真的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l无资质鉴定机构错误频出,专业性遭到质疑

不仅缺乏鉴定资质,鉴定所在出具鉴定意见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程序与实体错误。深入田间地头后,产稻田里良莠不齐的真实“惨状”也无法阻止鉴定意见中写道“田间植株长势较好、整体均衡,田间极少杂株”的错误论断。更令人震惊的是,鉴定报告某位专家签名处存在明显的P图痕迹。

后来鉴定所专家组督促精诚合作社尽快收割稻田,存在企图彻底消毁证据之嫌。不过精诚合作社找到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申请田间现场行了第二次鉴定,事实证明:种子纯度不足、质量不达标属实!

以上情况共同指向另一个疑问:“门外汉”鉴定所为何会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这无疑让我们对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l在此背景下,笔者不禁要提出几个问题:

问题1:无资质鉴定机构为何被执法大队推荐?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执法部门在推荐鉴定机构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审查?是否存在疏忽或利益驱动?

问题2:程序、实体都存在严重错误的第一份鉴定报告为何得以采纳?这涉及到的是整个处理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需要重新审视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问题3:第二份鉴定报告合法且具有权威性为何不可作为判断依据?农民在等待一个公正的判断,而这需要一个明确的答复和解释。

面对这场水稻歉收事件,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公正的判断,更需要的是一个能够真正保障农民权益的制度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此事,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农民的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希望广大媒体朋友跟我们一起共同关注此事,共同监督并推动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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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14 13:40

    种100亩,留20亩自己掺假其他种子,就是不想付钱

  • 2024-01-13 23:27

    据说农业是国本,当然,只是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