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人民网报道了关于中小学教材改革的消息。其中提到,历史教材里新增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和对越边境自卫还击战等内容。
看到这个,笔者觉得很奇怪。记得以前读中学的时候(笔者80后),历史书里是讲过这两段历史的。虽然篇幅不大,但明确介绍了这两场战争的前因后果。怎么现在还是“新增”这些内容?难道后来把这两段内容删了吗?当然,这不是本文要讲的问题。这次我们要聊的,是关于“反击”和“还击”的区别。如果大家仔细留意过建国之后的战史,就会发现有3场战争被定义为“反击”,分别是: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西沙群岛反击战。被定义为“还击”的,只有一场:对越边境自卫还击战。都是打仗,反击和还击有什么不一样?上述几场仗,都有“自卫”这个限定词。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先动手,就别怪我还手了。不过,根据还手的程度和轻重不一样,就有反击和还击的区别。反击:别人侵犯了我,我把他打跑,防卫了自身的安全。一般不做过度的打击,点到为止。还击:别人侵犯了我,我不只要把他打跑,还需要对其进行更严厉的打击,把它打痛,让对方不敢再有战意。因此,反击与还击的共同点都是以自卫为大前提,不同点是还手的力度不同。下面我们就结合对印自卫反击战和对越自卫还击战这两场战争,体会一下这个区别。对印自卫反击战拜英国这个搅屎棍所赐,撤出亚洲和印度时在西藏炮制出一条“麦克马洪线”,让中印自此陷入无尽的边境纠纷。
图中虚线就是东段的麦克马洪线,因为这条线,导致中间那黄色区域至今都搞的中印之间不安定这条“麦克马洪线”位于中国藏南地区,在中印传统边境线以北。这条线与中印传统边境线中间的地区,面积达9万多平方公里。中印之间的边境和领土纠纷,大部分时候都是围绕着这个地区展开。自50年代开始,印度就不断越过中印传统边境线,向中国境内推进,蚕食中国的领土。1959年8月和10月,印度军队在中印边界东段和西段制造了朗久、空喀山口事件,打死打伤中国边防部队官兵多人。
西段的黄色区域也是当时被印度侵占的地区1962年9月20日,印军更是在东段越过“麦克马洪线”,意图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忍无可忍之下,中国发动了对印反击作战。战斗过程这里就不再赘述,最后的战果是东段和西段的印军都被我军推了回去。印军之前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哨所、据点全部被拔出,并且退到了中印传统边界线以南。而解放军在越过“麦克马洪线”并追击到传统边境线以北,就停止了前进,并未进攻印度本土。所以,对印度的打击,只是止步于双方的传统边境线,属于有限制的反击。
要不是当时后勤补给困难,无法扩大战果,也不至于遗患至今对越自卫还击战需要说明的是,对越南的自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年2月17日开始,至3月16日结束。第二阶段是1979年3月17日开始,至1990年2月13日(双方最后一战)。第一阶段,解放军在长达500公里的战线上,分东西两个集团,越过中越边界,向越南发起大规模的进攻。这个阶段的进攻,不仅收复了被越南侵占的领土,还攻进了越南纵深,夺占了越南的高平、老街等多个边境城镇。不仅如此,解放军在撤退时,还将越南城镇的工业设施几乎全部摧毁,以进一步削弱敌人的战争潜力。因为这个阶段有越境作战,且进攻规模非常大,所以也被称为自卫还击战。而第二阶段的作战,基本就是围绕着边境部分地区和山头的争夺,属于你打我一巴掌我踹你一脚的拉锯战。所以这个阶段就被称为自卫反击战,跟第一个阶段是有区别的。
当时都有一种威逼河内的态势了现在很多媒体提到这段历史,都是统称为对越自卫反击战,倒也没有大碍。但是细究起来,其实不严谨。尤其是第一阶段,作战的性质是中国政府定性了的。当年的报纸,也都是用“还击”的字眼。
一直到今天,这个用词都没改变过。
这是当年的烈士证明书,注意其中的用词,是“对越自卫还击战”那么,为什么对越南的打击这么狠呢?
我们先看看那三场被定义为反击战的战争(对印、珍宝岛、西沙),有2个共同特点:
1.作战条件对我方都不是很有利。
对印反击,地势不好,我方后勤补给极为困难,难以支撑大规模、持久的战斗。
珍宝岛反击,我方力量薄弱(整个国家的实力都不如对方),没能力跟对方爆发大规模冲突。
西沙群岛反击,远离本土支援(对方离本土却很近),不能持久作战。
2.我国只想解决领土纠纷
这三场战争,中国的目标仅限于拿回自己的东西(被侵占的国土),没打算做赶尽杀绝的事(也没能力),所战争基本是止于边境线。
但是对越南那次不一样。
首先,我们没有补给问题,整体实力也强于对方,还是本土陆战,几乎没有太多的掣肘因素。
其次,当时中国不仅仅是要拿回被越南侵占的领土。最重要的目标,是通过这场战争,彻底扼杀越南日益膨胀的野心,彻底断掉它成为一个区域性大国的念头。
如此,才能保证中国有一个安定的周边,为改革开放创造一个让人放心的投资发展环境。
所以,在收回被侵占的领土后,中国还要越境作战,大量歼灭其有生力量,扼杀其国家发展的潜力,永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