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的艺人又塌房了,这次更是崩坏三观。
陈霄华,因为入室猥亵独居女性未遂被抓了。
德云社第一时间回应:辞退陈霄华。
说好的学艺先学德,这次法制咖都出来了,直接上了新闻版面。
丢不丢人啊。
1
6月25日的凌晨5点,陈霄华浑身赤裸地闯入独居女性的房间。
嘴上说着猥琐的话:“在这等着我呢,真不错啊”。
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觉得可怕,自己好好在家里睡觉有陌生人闯进来。
陈霄华说自己住在三楼,因为醉酒跑错楼层,不小心进到受害者没有锁门的房间。
可是按照受害者的描述,却不像他说的如此。
陈霄华的口供说自己三楼的门没反锁,但是住在五楼的受害者家里门反锁了,虽然门有故障,但是也要撞才开。
不一样的门,不一样的开门方法,这都能撞上?
另外,受害者是和两个男性好朋友合租的。
但是陈霄华不但“完美”避开了两个男生的房间,奔着女生房间去,并且看到陌生的女子在自己房间,他还清醒地说着“在这等着我”这种话。
再者,即使看到床上是陌生的女性,第一反应不该是性侵。
正常人的思路都不应该是这样吧?
说着猥琐下流的话,陈霄华就径直冲向女生。受害者指出对方身上没有酒味,口齿清晰、肢体流畅、说话内容碎片化,判断他可能处于某种精神兴奋状态。
当时受害者拿着东西防御,可是陈霄华还想进行下一步动作,受害者大声地呼叫,意图震慑住他。
知道有人他才怕了。
就在舍友赶来时,陈霄华就开始装出醉汉的模样,从口齿清晰变得胡言乱语。
猥亵不成就装傻充愣,打算拿酒醉行为为自己开脱,意图撇清自己的罪。
实在是太恶臭了!
不管他是无意还是有意,不管他是醉酒还是清醒,这都不是猥亵的借口!
受害者直接报案了,还把自己可怕的经历发到小区群里,提醒各位住户。
其中,并没有直指男方的姓名,还给他裸着的照片打码了。
但是纵容这种毒瘤的存在,对其他人就会造成一定的威胁。
有网友扒出来,男子就是德云社弟子陈霄华。
通过微博和小区种种信息匹对,都能对应。
再通过比对德云社的演出节目单,就能看到陈霄华被除名了。
一天之内被除名,如果没有收到风声是不可能的。
虽然粉丝给他辩解是请假了,但是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就是陈霄华犯罪的事实。
等到热搜出来后,德云社回应确有不法行为,已解约。
但是事情曝光后,有些媒体的用词让人不适。
类似“酒壮怂人胆”。
还有他的朋友替他开脱,声称他喝醉酒控制不了自己行为,什么都做过。
难道这一切犯罪都要归结于酒吗?
喝多了并不是侵犯别人的借口。
酒才不背锅,这就是强奸未遂。
2
看到热搜的第一反应是,德云社还有陈霄华这号人?
简直是糊到查无此人的地步。
翻看陈霄华以前的操作,让人看了也很迷。
在直播间里直接脱衣服,光着膀子和粉丝互动。
更加无语的是,他的官宣操作。
只是跟女网红直播连麦,他自己就官宣人家是他的女朋友了。
“余生,保护你了”
然而女方当事人不仅不知情,还遭到了陈霄华粉丝的网暴。
他们俩只是在凌晨5点连麦聊了几下,双方加了微信,6点时陈霄华就自作主张地官宣了。
这番骚操作,直接把女生推上风口浪尖。
质疑女方上位成功或者整容脸,各种难听的话都说出来。
照片没有经过女方同意发的,女方整容的事女方没有否认过,但是陈霄华对外宣称女方没整,引起网暴。
就连女方回复“我不是医托”都遭到男方的回怼。
对于别人网暴女方,陈霄华还直播“维护媳妇”,让大家祝福他们。
消费女生又赚了一波流量,自己揣着明白装糊涂。
可怜的是女生被迫卷入网暴。
陈霄华的人品可见一斑。
再次突破了法律底线,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然而可怕的是,还有人帮他洗白。
比如受害者提到“真不错在这等着我”这段话,居然被洗白成了相声中的行话。
不愧是陈霄华的朋友,只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一个大男人凌晨喝醉把自己脱光了,闯进陌生女子的房间,骚扰人家,说着淫秽的话语,这都能被洗白成行为艺术吗?
澄清洗一下,正常男人可不做这种事。
更加过分的,有人又甩出了“受害者有罪论”这一套。
“正常女性不锁门裸睡”
“他们又交易关系,价格没谈好”
一口一句说着她开放,甚至怀疑是受害者设局陷害男方。
理由越编越离谱。
为什么要对受害者女性抱有那么大恶意?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要知道,就算一个女生赤身裸体,任何人也无权侵犯她。
另外,受害者已经解释过这个问题。
平时有锁门习惯,只是那天通宵原因凌晨才睡觉,住在自己房间,隔壁又是好朋友,因为比较放心就没有锁门。
又是在夏天,又是待在自己家里,又是好朋友在旁边,穿着清凉点怎么了?
难道我在自己家还得随时穿着正装,手里备着防身的东西保命?
如果连白天或者凌晨都要在家里穿着严丝合缝,堵好门窗,那女孩生活得多么窒息啊。
在自己家都要提心吊胆,简直离谱到不能再离谱了。
受害者女性遭到侵犯,还要受到一连串的网暴,这是天大的笑话。
然而,恶意的揣测和窥视远远没停止。
3
曾经有一个特殊的展览会,里面陈列的18件衣服都是女孩被性侵时穿的衣服。
比基尼、连衣裙、短裙、工作服、普通T恤和牛仔裤......
穿着性感就是罪吗?那些穿着普通的人呢?
没有人愿意相信女孩遭到侵犯那天穿得普通,甚至觉得很困惑。
但实际上,性暴力与穿着无关。
就算是普通得不能再平常的衣服穿在身上,都未能幸免遭到侵害。
穿着不是原罪,应该受到谴责的是犯罪本身。
那些遭受过侵犯的人,心里不仅留下了阴影,还可以遭到社会的指指点点。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谁叫你大晚上出门”
“一看就不是好女孩”
......
受害者有罪论到底何时能休止?
我们应该指责的是施暴者,而不是无辜的受害者。
受害者女性在后面提到:
“但凡我性格再懦弱一点,但凡我隔壁住的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今天这个故事都有可能被改写。”
细思极恐。
如果性格懦弱,可能又会被网暴成自愿发生关系;
如果住的不是好友,可能又会被网暴成开放;
...
一切不堪设想。
我希望舆论针对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不要再对受害者进行二次网暴了!
受害者无需完美,但是加害者一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