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田产案,女子被亡夫义兄侵占田产,久久难断,被新县令侦破

舒适杂谈 2024-02-25 20:24:20

清代,湖南宁远县衙,一位女子号啕大哭,因为县令的判决,她奋斗十七年的家业就要分人一半了。

这位女子被称为李氏。

李氏的丈夫匡学礼英年早逝,但他给自己的妻儿留下了两百亩地的家产。

之后十七年的时间,匡家又挣下了一百多亩的土地。

一天,李氏名下某块地的原主人想要赎买回自己的地。

李氏见价格合适就让自己的儿子取来地契,但是儿子拿地契时居然发现一张地契上除了李氏名字外,还有一个叫匡学义的人的名字。仔细检查发现,李氏这十七年间购买土地的地契上都是两人的名字。

这个匡学义是谁呢?

他是李氏公公匡诚曾经的养子。

当年匡诚无子,就从陈家收养了一子。也不知道他喝陈家有什么关系。

不过后来匡学礼出生,有了亲生子,养子就不香了。

匡诚就让匡学义回归本家,但是匡诚也没亏待他,还给了他九亩地。

匡学礼病重时,曾给匡学义五亩地,就是希望在自己死后,自己这位曾经的义兄能够照拂自己的妻子。而在这十七年间,匡学义确实出力不少,匡家能积攒一百多亩地有匡学义很大的功劳。

谁能想到匡学义搞这一出。

李氏连忙找到匡学义,但是匡学义一口咬定,地就是两人共同出资买的,而且租金都是平分的,这些是有簿籍记载的。

李氏只能去官府告状,但是由于地契和租金簿籍都是两人的名字,县、府、道都无法做出判决。

案子拖了一年之久,后来宁远新来了一位知县。

这个知县叫汪辉祖,汪辉祖可是特别厉害的一个人,是“绍兴师爷”的代表人物。

没想到的是这位汪知县的判决居然是土地两人共分,一想到十七年挣得的家产,居然要分人一半,怎能不让李氏痛心,于是李氏就在堂上大哭。

面对号啕大哭的李氏,汪知县直接就派人将其赶出大堂。

但是不久,李氏又被知县请回。

知县好好劝慰了李氏一番,说匡学义已经承认是他篡改了地契。

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李氏被赶出去后,汪辉祖和颜悦色夸赞匡学义,说他善于经营。

接着汪辉祖问匡学义有多少田产,匡回答有十三亩。

汪又问收成如何,匡回答回一年能收稻谷三十一石,可得米十六石。

接着县令又问家里有几口人,匡说除了自己外,还有妻子、两个儿子、三个女儿。

“你平常干些什么事呢?”

“我平时替李氏当家,只有大儿子十八岁,能够下地干活。”

“照你这么说,交了军粮,也只剩下十四、五石米,赡养六口人,连饭都不够吃。你还有其他开支,都怎么应付?”

“所以日子过得苦啊。”

“我怎么听别人说你家挺有钱的啊。”

此时的匡学义已经有些慌了,支支吾吾回答“自己的难处只有自己知道。”

听到匡学义的回答,汪辉祖一拍惊堂木:“那你与李氏买田的钱一定是偷来的了。”

说着就叫手下拿来历年失窃案件的卷宗,准备详细查明。

匡学义被吓坏了,连忙承认买田产的钱都是李氏的,地契是自己作假,记载租金的簿籍也是自己作假。自己只是想着李氏死后与她的儿子争田产而已。

匡学义承认一切后,汪辉祖就请回了李氏,将田锲上匡学义的名字涂掉,并且销毁了假簿籍,田产尽归李氏所有。

李氏还想要惩罚匡学义。

但是没想到汪辉祖却说:“虽然匡学义很可恶,但是你丈夫看人还是很准的,如果当年他所托非人,说不定原本的家业也被败光了。”

最终汪辉祖免除了匡学义的处罚,只是让他回归本族。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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