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误嫁中山狼,红楼梦曲子却叫《喜冤家》,究竟何喜之有呢?

一切回归史 2024-12-11 18:46:48

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的巅峰时刻,作为四大名著之首,他通过如梦似幻,扑朔迷离的描述方式,朦胧地展现了四大家族的心声和衰亡,总给我们一种似梦非梦,似真非真的感觉,以贾府视角展示了如梦一般崩塌的封建贵族生活。

从小说本身的整体基调来看,红楼梦塑造的女性都是总体上的悲剧走向,正所谓“覆巢之下无完卵”,以正册十二钗为代表,整个贾府上下,无论是主子丫鬟,都难逃曲折的命运和悲惨的结局,贾府四春也是如此,字里行间满是她们对命运的无奈。

长女贾元春身处皇宫之中,虽有富足的生活,但却位于宫斗的漩涡中,最后也只能以死亡收场,贾迎春则被迫远嫁,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因为她的丈夫是“中山狼”孙绍祖,不仅好色,并且有虐待倾向。

这样的表现与贾迎春判词中“喜冤家”的说法呈现出巨大反差,这样的悲惨生活,究竟何喜之有?

贾迎春的悲剧

从曹雪芹的整体行文风格来看,贾迎春是金陵十二钗中一个十分典型的悲剧人物,但对她的着墨并不多,尽管如此,依然能够引起众多读者的共鸣,她不仅是贾府之中温柔善良的二小姐,怯懦麻木的“二木头”,也是勇于打破封建枷锁的呐喊者。

而贾迎春本身的性格,似乎也就注定了后来的悲剧结尾,在《红楼梦》的人物群像之中,无论是贵妃,夫人,小姐还是丫鬟,特色都十分鲜明,贾迎春给人的感觉总是像秋天一样凄苦悲情,她出场也是随着林黛玉进贾府而一笔带出。

文中描写的贾迎春为“肌肤微丰,合中身材,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用这些特点来展现出贾迎春敦厚的个人性格,并在接下来贯穿全文,这一角色在贾府之中,要么少说话,要么语言迟缓,机灵程度,甚至比不上有些丫鬟。

从家庭层面来分析,邢夫人并不关心贾迎春,更多的是冷漠和无视,这就让贾迎春从很小开始就养成了胆小怕事麻木无能的性格,贾宝玉也表示“二姐姐是最懦弱的人”,甚至连贾府里的下人也用“二木头”来称呼贾迎春。

从文章的第70回之后,对于贾迎春的描写十分集中,她胆小懦弱的性格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迎春缺少自己的主见,对于府中的事情并不怎么关心,即使有人询问她的意见,迎春也只会觉得没有意思,对于长辈,她言听计从,不敢提出任何不同意见。

其他人对迎春争取正义时,她宁愿牺牲自我,不愿招惹麻烦,自我表示“有多少男人尚且如此,何况我哉”,通过比对他人的逆境,让自己堂而皇之地接受眼前的不开心和不痛快,这是贾迎春十分典型且普遍的一种行为。

这种自身的懦弱也引出了贾迎春与世无争的做事风格,在红楼梦的许多重要场景之中,贾迎春都以身患疾病为理由拒绝出席,比如在第38回之中,诸位姐妹有的钓鱼,有的玩耍,贾宝玉更是四处沾花惹草,但唯独没有靠近贾迎春。

从这一个举动来看,贾迎春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大众场合独树一帜了,另外,贾迎春在猜灯谜时也表现得非常不合群,众人全都猜出了谜底,唯独贾迎春猜错了,她只说对此不需要在意,逐渐成为了一种自我性格上的妥协,而这样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注定了她后来的悲剧。

如果贾迎春能够更加勇敢大胆,有自我的主见,他的结局或许会有些不同,因为在红楼梦之中,无论是夏金桂还是王熙凤,都可以管住自己的丈夫,贾惜春与贾府决裂之后,出家为尼姑,整天与青灯古佛相伴,也不会有丈夫。

而贾迎春作为贾家的二小姐,一等将军的女儿,皇宫贵妃的妹妹,却让自己变成了一个任人摆布的棋子,甚至没有任何的拒绝和反抗,这一切的来源就是“中山狼”。

中山狼的形象与摧残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是红楼梦中对孙绍祖的评价,这一称呼出现在明朝时期的《中山狼传》之中,大致意思为,春秋时期的山谷之中有一匹狼,被猎人追得走投无路之时,恰逢一个讲究兼爱的东郭先生,事变花言巧语骗取信任。

在渡过困难之后,却要将东郭先生和路过的老农一口吃掉,结果被人处死,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虽然是一个寓言故事,但在当时的阶级社会中,像“中山狼”这样的忘恩负义之人不在少数,曹雪芹笔下的“孙绍祖”也是这样一个形象。

此人不仅残暴狠毒,又擅长于玩弄权术,从家庭背景来看,孙绍祖原本只是清王朝军队中地位低下的一个小军官,因为贪恋贾家的权利和地位,强行拜在贾府门下,还宣称自己是“门生”,在骗取对方信任之后,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

为了获得贾府的信任,孙绍祖摇尾乞怜,不断阿谀奉承,最终在贾府的没落时刻,成功取得贾赦的女儿贾迎春为妻子,此时的贾迎春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其他人向上爬的棋子,此时的孙绍祖将这段婚姻当成了自己的敲门砖。

自诩有贾府的庇护,不断飞黄腾达,笼络财富,当自己大权在手之时,孙绍祖却变得越发猖狂起来,属于那“狼性”的伪善面具也被卸了下来,不再顾及当年的恩情,声称贾府欠下了自己的银子,动不动就殴打辱骂贾迎春,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

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虽然在许多高官的家庭之中,出现家暴的情况并不例外,但像贾迎春这样来自大户人家的女子,原本应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最终却让“中山狼”残害至死,在曹雪芹的笔下,孙绍祖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畜牲。

而他对贾迎春态度的转变,也是从贾府的脉络开始的,当时的这座敕造公府已经是千疮百孔,孙绍祖对于贾迎春的态度自然也发生了巨大转变,言语之中尽显粗俗,号称“我和你的父亲是一辈,如今压着我的头,晚了一辈,不该做这门亲事”。

这番言论是对长辈的极大不尊重,不仅如此,孙绍祖还说“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你一顿,撵到下屋里去睡”从这些话语之中,不难看出孙绍祖是一个恩将仇报的人,即使在当时封建社会之中,也是十分少见的存在。

令人难以置信的“喜冤家”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代小说的集大成者,早在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时候,就已经将金陵诸多女子的命运诠释了出来,大有未卜先知的意思,只不过当时贾宝玉并没理解其中的奥义,主要是因为曹雪芹给出的“暗示”难以理解。

在贾宝玉的梦中,关于十二钗命运的结局暗示最为重要,除了判词之外,每个人还有专属的曲子,对于贾迎春,拥有如此悲惨结局的一位女子,原著之中给出的曲子却是《喜冤家》,从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的悲惨命运来看,无论从哪种角度都配不上“喜”字。

但曹雪芹执意要如此写,一定有他自己的用意。

首先,“冤家”这一称呼,早在古代就已经出现,在没有其他特殊含义的情况下,这两个字就代表仇人,或没有任何共同语言的死对头,一般在行为和世界观上存在极大的反差,冤家对头在很多故事中都是不死不休的存在,彼此之间怨恨难消。

贾迎春和孙绍祖的悲剧婚姻,就是两个冤家对头的故事,就像磁铁的两个同级一般,贾迎春和孙绍祖注定是难以生活在一起的,一个呆滞木讷的温柔女子,和一个狼一般残暴和忘恩负义的男子,注定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冤家。

而此处的“喜”字也没有任何开心快乐的意思,所谓的“喜”只是单纯指代婚姻,古代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除了对本身素质的提高,婚姻大事在古人眼中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像贾府这样的封建大家族。

贾迎春没有属于自己的选择权,所以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言,无论嫁给了谁,在老一辈人眼中总是有“喜”的含义,更重要的是,当时的贾府几乎走向灭亡,这段所谓的婚姻是为了给家族“冲喜”,其中充满了讽刺和无奈。

所以作者曹雪芹给出的曲子为“喜冤家”,具体含义为,“两个极端性格之人的婚姻悲剧”,虽然有“喜”的字眼,但却没有任何高兴的意思在其中,目的是反衬贾迎春的悲剧。

这种极大的反差就像是贾迎春的地位与性格一般,呈现出了严重的格格不入,而这种反差,也能让更多人意识到,“中山狼”的形象不只是在小说之中,现实之中大有人在。

参考文献

[1]邓宇涵.《红楼梦》中贾探春人物文学分析[J].青年文学家,2024,(05):82-84.

[2]于彩芹,刘梅,林峰云.贾探春人物形象的现实意义[J].散文百家(理论),2020,(05):10+12.

[3]梁明玉.贾迎春的悲剧原因及价值新探[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29(11):19-21.DOI:10.13603/j.cnki.51-1621/z.2014.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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