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今每个小区都配备了电梯,为住户提供便利,而且都是便民设施,并不存在谁可以决定别人可不可以用。
但是在如今的社会,小区里却出现了“首领”,并且是整栋楼的“首领”,一声令下就可以让82岁的老太太不能下楼。
没想到一个“首领”就能够有这么大的权利,难道就没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吗?眼睁睁看着82岁的老太太爬楼梯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王大妈与这位“首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产生现在这样不可化解的矛盾呢?
本案的主人公王大妈,是一位82岁高龄的住户,不能用电梯,又该如何下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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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莫名其妙的针对在一年前,王大妈便看中了这个小区,因为小区内配备有电梯,所以才选择购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想着上下楼也会非常方便。
并且这里的电梯是免费使用的,王大妈也不用缴纳费用,每天上下楼也很方便,但是这种方便却没有维持多久。
可仅仅使用免费的电梯才半年,小区便进行了门禁升级,不仅电梯卡需要升级,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电梯使用费用。
除了支付电梯使用费用之外,每栋楼还多了一个楼栋管理者,管理整栋楼的电梯卡升级和费用缴纳问题。
但是恰好问题就出现在了这里,王大妈托邻居去缴纳电梯使用费和给电梯卡升级,没想到邻居却带回来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邻居回来告诉王大妈,管理者拒绝给王大妈一家升级电梯卡,也拒绝收取王大妈所缴纳的电梯使用费。
并且邻居转达管理者的原话,说是如果王大妈想要使用电梯,那就自己亲自去求他,不然不给办理。
王大妈一听管理者居然是想要自己去求他,才肯给办理电梯卡升级,仔细想想自己与管理者似乎并没有矛盾。
如果说一定要自己去求他才肯给办,那可能就是因为前段时间,自家阳台顶部漏水的问题,遭到了记恨吧。
没想到李先生的报复心理如此之强,也没想到李先生胆子如此之大,公然的利用职务之便,恶意针对王大妈。
针对的起因这位王大妈与本栋楼的管理者,其实并不太熟悉,甚至互不相识,而产生矛盾的起因,则是因为阳台漏水问题。
这位楼栋管理者为李先生,是住在王大妈楼上的住户,虽然是楼上楼下关系,但是却从来没有过任何交集。
有一天王大妈发现自家阳台顶部有漏水,才有了第一次的接触,王大妈联系到李先生,想解决一下漏水的问题。
没想到这位李先生非但没有积极解决,反而将这件事抛之脑后,对漏水的事情充耳不闻,仿佛与自己无关。
王大妈发现与之沟通无果后,便找物业进行了投诉,希望尽快能将漏水问题解决,不然自家阳台就是一片汪洋。
通过物业沟通,李先生终于将漏水问题重视起来,也对漏水位置进行了维护,这才使得漏水问题的已解决。
在王大妈心里,漏水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以后应该不会有机会跟李先生再有瓜葛,便没有将此次事情记在心中。
但是王大妈虽然将此事遗忘了,李先生却牢记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报复一下王大妈,因为王大妈去物业投诉了李先生。
可能在李先生的心中,王大妈家阳台顶部漏水,又不是影响自己家,所以对于漏水问题一点也不上心。
但是王大妈通过投诉来让李先生维修,这让李先生心理很不痛快,认为是王大妈故意针对自己。
这股怒气就在此时积攒了起来,在悄悄的等待着机会,有一天也要针对一下王大妈,给王大妈一个教训。
恶意针对再后来李先生等来了机会,李先生成为了楼栋的管理者,负责管控楼栋的电梯。王大妈他们小区使用电梯,是需要额外付费的,需要给门禁卡添加电梯权限,而李先生恰好负责此项。
王大妈家位于楼栋的6层,对于82岁的王大妈来说,没有电梯是一个很大的负担,爬楼梯异常困难。
并且王大妈在这个小区已经很多年了,之前是可以自由使用电梯的,后来经过物业升级,乘坐电梯就必须缴纳电梯费用,还要花钱升级电梯卡。
就是在这个时候,李先生成为的楼栋管理者,负责收取整栋楼住户的电梯费用和发放新的电梯卡。但是在王大妈缴纳费用升级电梯卡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李先生拒绝为王大妈升级新的电梯卡。
王大妈数次沟通无果后便报警处理,当民警与社区物业一起找到李先生后,李先生这才答应帮忙办理,但是却提出了许多苛刻条件。
首先李先生让王大妈写下了承诺书,承诺在乘坐电梯时遇到任何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管理者无关。
除了要求王大妈在承诺书上签字之外,还要求盖上社区物业的公章,不仅如此还要求王大妈的承诺书上也盖上派出所的公章。
但是社区物业与派出所的公章,怎么可能是那么轻易就可以盖的呢,社区与民警都无法答应李先生的要求。
并且在民警在现场调解的情况下,李先生依旧不愿意为王大妈办理升级电梯卡,完全将民警忽视掉了。于是王大妈又找到了业主委员会,毕竟李先生是业主委员会选出来的楼栋管理者,总可以与李先生沟通吧。
万万没想到,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找到李先生的时候,李先生依旧态度很坚决,就是不愿意为王大妈解决电梯问题。王大妈说,他是这栋楼的首领,如果他不给解决,那就真的不能再使用电梯了。
最终王大妈联系到了相关媒体,希望通过媒体解决此事,但是记者在了解了经过之后,问题却依旧无法得到解决。
并且在相关媒体的记者前去采访王大妈的时候,王大妈正在爬楼梯,在记者询问王大妈的时候,王大妈表示自己得罪了楼栋管理者。
这个楼栋管理者还自称是这栋楼的首领,整栋楼的人都要对他马首是瞻,宛如一个山大王一般。
经过媒体曝光后,此时引起广泛讨论,此案中李先生因为个人恩怨,对王大妈恶意的针对,也引起了网友的讨伐。
有网友认为,李先生有了一点点的权利,就开始无法无天,简直就是拿鸡毛当令箭!建议业主委员会直接换人,让别人做楼栋管理者。
也有人阴阳怪气的说,怪不得都要去做业主委员会呢,原来业主委员会权利这么大,看来这件事也是刷新了网友的三观啊。
也有不少的网友给王大妈出了各种的主意,想让大妈也开始反击,教训一下李先生,让这件事能够得到解决。
但是这些网友给到的主意要么是太激进,要么就是损害了其他人的权益,都不太建议王大妈去做,如果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当然是最好的。
可能这件事放在一个年轻人身上,就真的会像上面的网友所说的,既然业主委员会不为业主的公平发声,那真就开始闹闹。但是网友所说的,一个单元就十几户,每家发个传单,去控诉李先生侵害自己的权利,这样做是否有效呢?
以上均为网友观点。
根据李先生与王大妈的沟通,还有李先生的所作所为来看,每家去发传单,控诉李先生,并没有太大作用。
毕竟大家都知道,李先生是这栋楼的“首领”,而王大妈去向这栋楼的住户去控诉“首领”,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在网上舆论炸开锅的时候,李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和行为,拒不给王大妈办理电梯卡升级,也不收王大妈的电梯使用费。
绝无仅有的矛盾案例网上虽然吵吵闹闹,但是问题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82岁的王大妈,每天想要出门,仍然需要爬楼梯。
近在咫尺的电梯正常运转,自己却不能使用,再加上上了年纪,爬个一两层就会气喘吁吁,手脚无力。并且在不能乘坐电梯的日子里,王大妈每次爬楼回到家之后都会眼冒金星,大半天缓不过劲来。
若是此事一直得不到解决,恐怕王大妈以后下楼就成了奢望,更别说安享晚年,可以经常下楼透风了。
经常可以看到有人不缴纳物业费,物业不给升级门禁卡,住户不仅不缴纳物业费,还想要享受便利,最终闹得人尽皆知的。
也有的物业费等费用全都一个不落的缴纳,但是物业却不给提供服务,任由小区垃圾满天飞,电梯时好时坏的。这种小区管理者与住户的矛盾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问题也是各式各样的,各种奇葩事都有。
甚至有些小区闹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有的将物业公司解雇,小区自己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自己人管理小区。
王大妈他们小区便是自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小区的住户统一起来,管理自己的小区。虽说也有不少的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的业主发生争执,也有的因为物业费缴纳问题断水断电的。
但是像李先生这样,为了个人的记恨,拒绝为王大妈提供服务,导致王大妈有电梯不能用,只能爬楼梯的,怕是只此一家了。
«——【·以案释法·】——»
在本次案例当中,有好几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能够法律途径来解决呢?
1、作为楼栋管理者的李先生,是否有权利不让王大妈使用电梯?小区内的电梯是公共设施,是业主共有,所有权并非是管理者,而王大妈身为小区的一员,自然是有权利使用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如果王大妈利用法律途径,走正规的法律咨询,想必这个问题可以很快得到解决。
2、李先生的所作所为是否损害了王大妈的权益?对此我国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业主的权益而存在的,并且要以维护业主的权益为己任,而李先生身为业主委员会的一员,却没有尽到职责。
李先生因为个人恩怨,利用职务之便,恶意的针对王大妈,导致王大妈无法使用电梯,严重损害了王大妈应有的权益。
3、李先生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李先生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侵权!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加害人存在加害行为,存在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加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李先生在损害王大妈权益的时候,不仅有确切的行为,也确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王大妈的心理与身体上都遭受了一定的折磨。
并且在此案件发生整个过程中,除了李先生的恶意针对之外,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并未作出有效的举动,这才导致王大妈权益受到侵害。
所以王大妈完全可以追究李先生及相关部门,追究他们的侵权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并且公开赔礼道歉。
«——【·结语·】——»
在生活中,尤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多点包容,多点尊重与理解,可能就不会发生像李先生和王大妈他们这种事情。
法律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有些部门却没有好好的利用法律来保护人民,反而冷眼旁观,无所作为。
若是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为人民排忧解难,而大家也都能互帮互助,互相尊重、理解,才能共同建造我们的美好家园。
法好,流程走完人也走了。
这人还能不罢免,扯淡得很,真的找死啊
这时候怎么不见调解员了。
这个2B凭什么有那么大权利🔪
派出所可以拘人了,寻衅滋事,行政处罚。
什么是正规途径解决,80多岁了直接提刀上门看看谁怕谁
大妈可以去起诉这种人。无耻的小人
如是真事,建议试试堵锁眼,或许就管用了
李猪小气歹毒。。。。竟有这大权!!!
家人呢?儿子,女儿,都死了,没有还咋地,突然受压力,精神分裂了,把人当猪捅死了,八十多犯多大法,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横脸笑]
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小小权力,竟作得翻上天,都不看自己几斤几两。
现在的自媒体,几张照片就可以编n个故事出来。
鸡毛蒜皮的事情看了半天才看完,小骗以字数收钱?
找个躺椅卡住电梯门躺着,八十多岁老太看谁敢动,电梯大家都别用了
还让他活着吗
堵了电梯大家都不能坐,事情马上就能够解决[呲牙笑]
意思就是他承包的?社区以及业委会都没有办法给老太升级?这个升级技术别的人都没有权利也没有设备可以用?
呵呵呵……
抓人嘛,徇私舞弊罪
从一楼进电梯就不走了,把电梯用凳子堵住,谁都别用,自然有人找那家伙给你解决,82岁你怕个屁啊
是我的话打断他腿
手里那点权力都利用到极致
现在很多业主委员会都是扯蛋的呢!
这故事编的……拉黑吧
如果这样,物业不给我解决的话,休想我交一分钱物业费
天啊,你都82了还没悟出来什么道理么?楼上而已,每天跑他们家门口泼屎泼尿堵锁眼倒垃圾呗,报警也没用,因为你82了。如果他这么干立马报警,应该可以拘留[得瑟]
拿着鸡毛当令箭,建议婆婆躺他们家门口,看他们家谁敢拉你
你再编!
老太太升级电梯及系统没给钱而已
大妈出2000元找个社会人跟他聊聊,反正80岁了,警察也不会拿你哈[得瑟]
这个是编出来的吧,我要是王大妈我也好解决,我就在上下班高峰堵住电梯,不让电梯运行就可以了,不解决就一直堵,82岁的老太太谁敢动
这是李公公吧!
直接把床,锅碗瓢盆搬到一楼电梯口,住那里就行了![流鼻涕][流鼻涕]
不可能的吧,电梯是公用的,只要这栋楼的都有权利用的,就像钉子户,政府机关的人都恨他吧,也不会给他停水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