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万和一房屋的遗产,只判给老人堂弟130万,其余收为国有

我不是糖僧 2025-01-21 02:37:31

上海一位葛老爷子70多岁,突然就离世了。这个老爷子的老伴儿已经没了,而且是无儿无女。祖辈儿都是先他而走。所以他身后的遗产由谁来继承就是个问题。

葛老爷子有430万的存款,还有一所房子。在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法院先是把这笔财产判给了葛老爷子生前所在的徐汇区民政局。

但是事后葛老爷子的堂弟夫妇就把这个民政局告上法庭,说:在老爷子生前对他抚养较多。就想要回所有遗产。

法院当时查出来这老爷子有130万的存款,还有一手房子,然后就根据对老人的抚养时间和程度把这130万判给堂弟夫妇。房子归徐汇区民政局所有。

要是按照抚养时间和程度来分这笔遗产,不知道这个民政局对老人的抚养程度有多少。

这一次判决完之后,堂弟又发现老人还有一笔上百万的遗产。于是又向法院申请索要。

这堂弟应该是葛老爷子世上唯一能沾边的亲人了。所以堂弟来索要这笔遗产。我们都认为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法院却认为这堂弟夫妇对老人的照顾的时间和程度。同判给他的130万很吻合。

就是说两口子付出那些同得到130万的报酬正相应。再多分给你就超标了。

然后就驳回堂弟夫妇的申请,维持原判。

然后徐汇区民政局又向法院就这笔3百万存款和房租屋提出申请,要认定为无主财产。到现在房屋的公示期已满一年,无人认领,最终要经过拍卖,所得归国家所有。300万的存款仍在公示期。

孤寡老人的遗产由亲戚和国家一起分得,这笔钱,国家分得还是大头儿。

堂兄按照关系来讲也不算很远。既然是遗产,就是继承问题。

就算是八竿子远的关系,也能轮到人家来继承所有遗产。

民政局跟老人毫不相关,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判。

那法院要根据照顾老人的程度来判决的话,如果生前有保姆照顾,那财产是不是都要归保姆所有呢?

孤寡老人生前这些亲戚都不照顾。死后想要白得他的遗产,这个从情理上确实说不过去。但是收国有的遗产会用在哪呢?

按照规定,民政局获得这笔遗产之后要用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以及用于公益事业。但是这笔钱谁来监督,到底能去哪?

直截了当的问一句,会不会被贪污走?

如果能落实到实处,那我觉得这么判相当合理。

这类案子不是第一件,在网上还看到有一个北京的赵女士遗产也是这么分的。

遗产这么分法,很多网友问了。如果有债务,民政局是不是也要承担?

这类案件以后慢慢就多了,所以现在的孤寡老人早一点把遗嘱立了。实在没人给就捐到韩红基金会。比给谁都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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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糖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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