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士用自来水替换止痛药致16人死亡,自来水输液有何后果?

诚君真健谈 2024-06-26 17:28:44

美国一护士用自来水替换病人的止痛药致16人死亡

近日,有媒体报道,美国俄勒冈州一名名叫达尼·马里·施菲尔德的ICU护士涉嫌将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的止痛药芬太尼私自替换成自来水,导致44名病人发生严重感染,其中至少16人死亡。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事发地美国俄勒冈州梅德福市警方对嫌疑人施菲尔德发出了逮捕令。

在警方发表的声明中,嫌疑人施菲尔德被指控犯有44项二级攻击罪。44这个数字,反映了这项调查结果显示施菲尔德此次犯罪行为中受害患者的总数。

那么,什么叫 “二级攻击罪”呢?

根据警方的解释,在美国,“如果一个人的故意行为给另一个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就犯了二级攻击罪。

被指控的罪名为什么仅仅是“二级攻击罪”,而不是国内报道的评论区人们认为的“谋杀”罪呢?

警方进一步解释说,“事故中这些病人遭受的感染并不能确定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目前能够确定的是,施菲尔德的行为“对受她控制和护理的病人造成了身体伤害”。

失去人性的瘾君子

国内网友的评论中,对该护士盗取芬太尼的行为十分不解。

其实,道理很简单,涉事的护士是一名资深的瘾君子,使用自来水替换患者的芬太尼并不是获利贩毒,而是供自己注射吸食来过瘾。

有人对该护士这种彻底失去人性,完全不顾他人死活行为十分愤慨。其实,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吸毒的瘾君子,本质上就是被毒品控制了人。

按照医学上的诊断标准,毒品成瘾的标志,除了对毒品的生理性依赖,更在于“强制性觅药”——即为了获取毒品可以罔顾一切,包括不惜杀人越货。

因而,对于被毒品控制的瘾君子而言,原本就没有啥人性可言的嘛。

东窗事发

该恶性事件近日的再次发酵,是因为警方刚刚结束了为期半年的调查,发布了针对嫌疑人的逮捕令。事实上,这起恶性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2022年秋天,自那时起,阿桑特罗格地区医疗中心就不断接到投诉,该护士所在的重症监护室陆续有患者发生中心静脉置管引发的严重感染。

但是,直到2023年11月之前,事件并没有引起院方足够的重视。

直到2023年12月,院方才公开承认了不良事件的真实存在,认为至少有10名患者因为输液中被注入了自来水引发的严重感染而死亡,并表示接受警方的调查。

尽管当时已经锁定了涉事人为施菲尔德护士,却不认为是故意的犯罪行为,而是“非故意”的失误。

因而,并没有人因此受到犯罪指控,院方仅仅是在11月22日跟施菲尔德签署了一份“在调查完成之前,施菲尔德自愿同意不从事护理工作”的协议。

被超过10人告上法庭,最高被索赔1150万美元

事件被曝后,医院和施菲尔德不断被受害人或家属告上法庭。

其中,2024年2月底一名65岁男子威尔逊的遗产家属(继承人)向法院索赔超过1150万美元。

这个威尔逊本人就是一个“制毒者”——为一家名为分贝农场的大麻公司的创始人。威尔逊因为从梯子上摔下后受伤而住院。入院后他被检查出肋骨骨折和脾脏破裂出血。

第二天,威尔逊接受了脾脏切除手术,术后早期恢复良好。但是,随后他的病情出现了反复和恶化。

期间,威尔逊至少2度接受了中心静脉置管——即将输液管插到接近心脏的中心静脉中,以便于更快速和有效地通过静脉输液使用系列强效药物,包括缓解疼痛的芬太尼。

调查发现,引发威尔逊病情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感染,包括严重的败血症,血液培养表明他反复感染了表皮葡萄球菌。

家属指控,威尔逊的败血症正是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时,被施菲尔德将本应通过中心静脉注射的止痛药芬太尼偷换成自来水引发的。

施菲尔德的行为至少产生了两种恶果:

一方面,患者的止痛药被调换,因此遭受了不应该遭受的巨大痛苦;更严重的是,静脉中被输入了自来水,引发了严重感染和败血症,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威尔逊在2月25日去世,遗产继承人随即将医院和施菲尔德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了高达1150万美元的索赔。

调查结果

相关记录显示,施菲尔德于2015年12月31日开始在阿桑特罗格地区医疗中心工作,此前他曾于2015年9月1日至12月1日在一家康复中心工作。

调查结果显示,该医疗中心在2021年报告了三起中心静脉导管相关的血液感染。2022年报告的病例数增加到12起,而且病例数自2022年7月开始明显增加。

院方在2023年年底注意到,从2022年7月到2023年7月,静脉导管感染数量出现令人不安的激增。院内初步调查怀疑,一名员工一直在通过使用自来水替换的方式偷盗病人的止痛药,并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因而报警。

经过警方近7月的调查,期间至少走访了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和几名幸存的受害者,最终确定施菲尔德至少对44名患者实施了犯罪,并导致了至少16人的死亡,共提起了44项二级攻击罪指控。

自来水直接注射到静脉中有什么后果?

我反复强调过,在当代社会,药物首先是一个法律概念,其次才是一个医学概念。

所有被允许使用到人体的药物,都必须经过国家药物监管部门的注册、批准,否则,都是不合法规的。

其中,要求最严格的就是经过静脉直接输注到人体血管内的药物。

直接注射进血管的药物只要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必须绝对无菌;必须不含异体抗原性物质,特别是异体蛋白——含有异体蛋白的某些生物药物安全性需要经过严格临床试验验证;必须不含可以触发血液溶血、凝血机制的物质;

如果是作为血液(血浆)替代的静脉注射液,还要求具有与血浆相似的渗透压,以及电解质浓度和酸碱度。

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都有可能触发严重,甚至在短时间内致死性的反应。

而自来水,不符合上述逐项中的任何一条,

它即不无菌,输入后非常容易引发感染,乃至致死性败血症;

也可能含有异体抗原,可能会引发各种过敏反应,包括致死性的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即通常说的过敏性休克;

同时,自来水中也可能含有触发血液异常溶血和凝血的物质;

另外,自来水中仅含有极低浓度的“杂质”电解质,是一种极低渗透压的“白水”。直接输入血管的液体所需的“等渗”,基于人体的血液渗透压相等,医学上最常见的等渗液是0.9%的氯化钠和5%的葡萄糖溶液。如果大量输入自来水这样几乎零渗透压的白水,就会发生严重低钠血症(即所谓的“水中毒)或/和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严重的可以在短时间内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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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君真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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