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写文章多年,我最不愿写的地方就是发生在山西的事情,因为真的会被骂!而且是很认真的骂!
就像我昨天写宁波的那件事,因为文章里出现了舆情二字,一个山西太原IP很明显不是普通群众的人留言质问我,你知道是舆情还写?
别说个人了,哪怕是中纪委通报形式主义,中纪委也会被骂反腐就反腐,为何要抹黑山西。
像清徐县的那个县政府大楼门口的椰子树,那些耗费的金钱,中央都查办了,你说一句,立刻被骂成狗!
二,
但这件事看到后不写,说实话,良心难安。不写的话,我大抵还不如改行,直接跟着我的发小去汽配厂干活算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如果刻意装作看不见,那不配称之为写手。
事件不复杂。
看这个通报,法治通报报道的,当地也出了通报。
这件事的背景也不复杂。
一位姓卜的女硕士,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准备考博士时突然生病,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然后家人带回去休养,但不幸的是,回去没多久就失踪了。而家人也一直苦苦寻找,报警,都没有消息。
直到某一天,也就是今年的11月25日,一位女子向寻亲志愿者朱玉堂求助,要求帮助其找寻婶婶的家人。再然后就是经过志愿者和警方的帮助,婶婶找到了家人。而这位婶婶就是失踪的卜女士。
但令人震惊的是,此时失踪十几年的卜女士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女硕士就这样被好心人张某收留,然后生了俩娃。
三,
到这里,这件事,该怎么说?
我先把我看到这件事的第一感想说一下:
一是这件事的脉络,究竟是民警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发现了卜某,还是说是女子的侄女求助志愿者朱玉堂才找到的家人。这一点是需要说清楚的。
二是,好心人张某收留了卜某,但问题是,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被收留了,看到一个陌生找不到家的女人难道不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而是留在家里给自己生了俩娃?这种好心,说实话,我是不认可的。
三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在明知对方为精神分裂患者的情况下,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对方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强奸罪。那么,在通报上可以看到卜某不能准确的表述自己信息,是长期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的症状,如此情况下生了娃,张某会不会构成强奸罪?
四是,当地的村委也好,社区也罢,镇政府等等,我想问的一句是,办理结婚证了没有?俩孩子上户口了没有?如果办理了,如果上了户口,那么当地又是如何审核工作的,一个失踪的人,一个家人报警苦苦找寻的人,就被你们留在了当地?最重要的是,我们经历了每一个人都要做核酸的年月,那么就问一句,她的身份在检测上又是如何通过的?
五是,在网上流传的卜女士的笔记本,第一行写的就是跑字,这个跑字代表的又是什么?恕我直言,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某地那个不幸的女人,那一句世界不要俺了!
四,
再看网友的说法,都不用有丝毫的过滤,荒谬到我怀疑这个世界的程度。2024最大笑话,收留!
是好人的话,那么张某还真成了见义勇为的好市民了,是需要给发奖金的!
最离谱的是,
张某也和董某那般,眼看着要往网红的路子上走,已经开始在某音卖货了。
如是之,我想问一句,这个世界还能再怎么离谱下去?
五,
最后,上个月我写了一个贵州女子说父亲在外务工失踪,18年都在黑砖窑干活,直到偏瘫干不动活了才被扔出来的事情。
这个事情就是发生在山西,当时很多媒体追踪报道;
当地当时的回应是调查,而今快一个月了,不知道调查的结果在哪里?
全网搜索,也没有找到这个调查的结果。
六,
我想说的是,当一个地方把人不当人,把舆情视为洪水猛兽,总想着把提出问题的人先消灭掉,这样的地方是没有未来的!结果是注定被文明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