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一大妈乘坐地铁时,见人少便直接躺在了座椅上 ,到站后起身准备下车时,却发现一只鞋不见了。
大妈四处寻找都没有,十分生气地骂道:“谁把我的鞋丢没了?”
那么大妈的鞋到底去哪里了呢?
原来大妈脱鞋横躺在地铁座椅上,不仅占了2个座位,而且脚上还发出阵阵异味,随后一只鞋被另一位女乘客踢出了车。
可能她看不惯大妈的行为,于是在自己下车时偷偷将大妈的鞋给扔出地铁,以给大妈长个记性。
的确,大妈占2个座位,还直接脱鞋,在家或许可以,但这是公共场合,应该尊重别人的感受!
大妈修养,意识,认知境界也许达不到某种高度,行为有错,但把鞋踢下车的女乘客的行为也不是善举。
如果大妈懂法,她完全可以进行报警处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我认为女乘客有勇气踢人鞋子,为何没勇气到大妈跟前告诉她这样做是不对的?
如果她依旧我行我素,并且态度嚣张,完全可以告诉地铁的相关工作人员来处理!
最近高铁、飞机、公共汽车上的不文明行为增多,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加强社会公德教育,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措施。
法不禁止即自由,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小枫说法,从经典案件中品味百态人生。
女士做的对呀。报警有人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