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被刺身亡,这题目起的,也太刺激了,为什么强调公职呢

雨秋闲聊 2024-06-08 14:30:38

公职人员被刺身亡,这题目起的,也太刺激了

文/叶雨秋

根据当地公安局的通报,安某在3号时,持刀将郭某杀害,在当天晚上19点45分时,作案嫌疑人安某已经被抓捕,凶手与被害者都是一个镇上的人,至于作案动机当地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人同镇,年龄也相仿,两人相识的可能性非常大,根据作案时间早上7点,安某要不就是知道郭某的作息时间,要不就是蹲守一夜,就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致使将近60岁的安某,做出这种事情!

为什么要注明是公职人员?想让人浮想联翩?为了蹭流量也是不择手段的拼了。

据警方通报,安某红涉嫌使用刀具袭击并致被害人郭某宇死亡,当地警方于案发当天在沁县郭村镇与沁源县交口镇交界地带成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安某红,目前,安某红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随着警情通报出现,此事立刻登上热搜,尤其是遇害者公职人员的身份,引起了不少的猜测,毕竟公众对于公职人员遭遇暴力事件的关注度更高,猜测也随之增加。

不过仔细看看通报,会发现被害人与嫌疑人,两人都是一个地区,且年龄相仿,很可能是相识的关系

所以对于这起案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警方的调查工作,避免随意猜测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相信警方会在进一步调查后,向公众公布更多的案件细节和真相。我们应该给予受害者家属应有的尊重和支持。

当然,一用公职人员这个词,网友们肯定会乱想,公职人员遇刺,我们吃瓜群众只关心前因后果,为什么被刺,到底是贪官还是清官?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不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人家是不会动刀子的!首先要做个好人,再做个好官,才能为人民服务!

有人说无风不起浪,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恨,估计背后有什么事情。我认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是嫌疑人可以剥夺一个人生命的理由。等待嫌疑人安某红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俗话说得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是把人欺负到什么地步了,竟下如此狠手?仗着自己有点权力,公报私仇、唯利是图,在现在这个社会太普遍了,而且越小的地方越明显,山高皇帝远嘛!请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人在做,天在看,天不收你,会有人收你的!有首歌儿里咋唱的来着?“爱你孤身走暗巷”。

到底是误杀,还是仇杀,还是两个人之间之前因公事结下的因怨,网友们是热议纷纷。

希望在这件事情上,网友们也要有个理性的看待。不能一说到伤者是公职人员,就往一旁去想。更不应该心存公职人员办事不公而引起的报复性仇杀。不管什么原因,伤人总是不对,我们一定要强烈谴责这种行凶行为!

我们应该静听官方公布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和细节。

但是为什么要强调是公职人员呢?如果是因公牺牲着重报道其公职人员身份是是应该的,但是遇刺地为小区,也就是下班或者休假期间遇害,那就应该和公职无关,就不应该强调公职人员身份,为什么非要强调公职人员身份呢?难道和普通老百姓遇刺身亡有什么不同之处?或者遇刺身亡原因和工作有关?

不管咋样,咱都得学会保护自己。现在这社会啊,有时候真让人捉摸不透。就像前阵子公交车上还有个神经乱发电误伤好多人呢,真是防不胜防啊!这社会是有点动荡,大家精神压力也都大,可这绝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啊。咱必须得知法守法,那些道理对有良心的人管用,没良心的人,真该早点去医院,该精神科就精神科,好好治治他们的毛病。

要说有恩怨,那就用合法手段去解决嘛,干嘛非得取人性命,搞出这么大危害社会的事儿来。防弹衣价格的事儿,哈哈,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是没道理,碰到那些莫名其妙行凶的神经,还真没辙。

再说说公职人员哈,既然占着那个位置,就得公事公办、一视同仁啊,可别干那些徇私枉法的事儿,不然老百姓能不记恨嘛。从历史角度看,古往今来,公正廉洁的官员那都是被老百姓爱戴的,那些个胡作非为的,最后都没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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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秋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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