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药物在临床工作中应用非常广泛,特别是在抢救患者时,需要熟记各种抢救药物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以便为患者争取到最大的生存机会。今天,康迅网为大家整理临床常用的抢救药品,让临床医生抢救时更加得心应手。
脱水剂十三、甘露醇
适应证:脑水肿、青光眼,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防治急性少尿症。
禁忌证:肺充血或肺水肿、活动性颅内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进行性肾功能衰竭、严重失水、孕妇禁用。
用法用量:甘露醇输注方案包括连续输注和脉冲式给药,脉冲式给药较连续输注效果更好。常规推荐剂量为0.25~1 g/kg经外周或中心静脉导管在10~20 min的时间内静脉输入。脉冲式给药一般推荐0.25 g/kg小剂量给药,100 ml的甘露醇制剂能覆盖到体重80 kg以下的患者。
在突发颅内压增高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更高的剂量,一般使用约60 g(1 g/kg)的剂量。短期使用甘露醇(1.0~2.0 g/kg)通过减少脑细胞外液可以最大化地减少脑容积,临床常应用于紧急降低颅内高压的一时性治疗,比如脑疝患者,外科手术操作中为了增加暴露等。
不良反应:水电解质紊乱、血尿、肾病、过敏反应、疼痛(注射部位)等。
临床经验:
1.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滴注速度应控制在10 ml/min。
2.应选择粗直静脉,勿穿破静脉使药液渗出,以免引起组织坏死。如不慎漏出血管外,可用0.5%普鲁卡因作局部封闭并热敷。
3.定期检查:血压、肾功能、血电解质、尿量等情况,预防因短时间内突然快速输入大量的液体使循环增加,引起急性肺水肿。
镇静药品十四、地西泮
适应证:焦虑症、失眠、各种原因引起的惊厥、癫痫,还可用于麻醉前诱导和维持。
禁忌证:哺乳期妇女、孕妇、新生儿、青光眼、重症肌无力、肝肾功能不良,粒细胞减少者禁用。
用法用量:静脉给药用于镇静、催眠或急性酒精戒断,开始10 mg,后按需给药,24 h总量以40~50 mg为限;癫痫持续状态,开始静脉注射10 mg,每隔10~15 min可按需增加。
不良反应:嗜睡、眩晕、共济失调、震颤。
临床经验:
1.长期用药患者可出现耐受性和成瘾性,应逐渐停药,突然停药可能出现戒断症状。
2.静脉注射速度宜慢,否则易出现心血管及呼吸抑制,观察脉搏、血压、心率等变化。
3.本品应单独使用,不可与其他药物配伍。
十五、苯巴比妥
适应证:用于镇静、催眠、抗惊厥,亦可用于癫痫大发作、局限性发作及癫痫持续状态。
禁忌证:对本品过敏、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卟啉病患者禁用。
用法用量:成人每日维持剂量一般为60~180 mg,儿童则根据体重调整,约为2~6 mg/kg。初始治疗时,成人每日剂量建议从30~60 mg开始,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良反应:失眠、头痛、焦虑、震颤、惊厥、低血压、心动过缓、恶心、呕吐、血小板减少及过敏反应,质量效应。
临床经验:
1.长期用药患者不可骤停,以免引起癫痫发作。
2.静脉注射速度不应超过60 mg/min,以免引起呼吸抑制。
3.本品不与酸性药物配伍。用药后避免饮酒,否则影响判断力。
4.本品中毒解救:口服未满3 h,可用温生理盐水或1∶2000高锰酸钾洗胃,再用10~15 g硫酸钠(禁用硫酸镁)导泻。
平喘药品十六、氨茶碱
适应证:急、慢性支气管哮喘及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心功能不全及心源性哮喘,胆绞痛。
禁忌证:急性心肌梗死、低血压、休克等患者禁用。
用法用量:成人:静脉注射,0.125~0.25 g/次,0.5~1 g/d,每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0~40 ml,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 min。静脉滴注,0.25~0.5 g/次,0.5~1 g/d,以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注射给药,极量0.5 g/次,1 g/d。小儿: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2~4 mg/kg,以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
不良反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心痛、烦躁、易激动、失眠。
临床经验:
1.推注速度不宜过快,应大于10 min,否则可能出现心律失常、心率增快、肌肉颤动、谵妄、惊厥等毒性反应。
2.避免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去甲肾上腺素等配伍。
解毒药品十七、阿托品
适应证:内脏绞痛、有机磷农药中毒、散瞳、阿-斯综合征、感染性休克、麻醉前给药。
禁忌证: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
用法用量:口服:0.3~0.5 mg/次,3次/d。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皮下肌肉注射:0.5 mg/次。
不良反应:口干、眩晕、瞳孔散大、皮肤潮红、心率加快、兴奋、烦躁、惊厥。
临床经验:
1.静脉注射时速度宜慢,观察有无过量及中毒。
2.老年人应用时要观察有无便秘和尿量。
3.滴眼时要压迫内眦,以免流入鼻内。
十八、碘解磷定
适应证:用于解救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中毒,对1605、1059、特普、乙硫磷效果好。
禁忌证:对碘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成人常用量静脉注射0.5~1 g/次,视病情需要可重复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过快可出现视力模糊、头晕、头痛、血压升高、呼吸抑制,肌肉-神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凝血障碍。
临床经验:
1.静脉注射时应控制速度,剂量过大、速度过快,可引起癫痫样发作,呼吸抑制。
2.禁与碱性药物配伍,因在碱性溶液中易水解为氰化物,应避光保存。
解痉药品十九、山莨菪碱
适应证:感染性休克、有机磷中毒、平滑肌痉挛、血管痉挛引起的循环衰竭、突发性耳聋、眩晕症、各种神经痛。
禁忌证: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患者禁用。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成人5~10 mg/次,小儿0.1~0.2 mg/kg,1~2次/d。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脉注射,成人10~40 mg/次,小儿0.3~2 mg/kg,必要时每隔10~30 min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不良反应:口干、面红、轻度扩瞳、视物模糊等。
临床经验:
1.抗感染性休克时,其他措施不能少。
2.若出现排尿困难可用新斯的明。
止血药品二十、酚磺乙胺
适应证:预防手术前后的出血及止血,各种血管因素引起的出血。
禁忌证:血栓栓塞性疾病(缺血性卒中、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肾功能不全或曾有此病史者慎用。
用法用量:肌肉或静脉注射0.25~0.5 g/次,0.5~1.5 g/d。静脉滴注0.25~0.75 g/次,2~3次/d,稀释后滴注。预防手术后出血:术前15~30 min静滴或肌肉注射0.25~0.5 g,必要时2 h后再注射0.25 g。
不良反应:恶心、头痛、皮疹。
临床经验:
1.不得与碱性药物配伍。
2.高分子血浆扩充剂应在使用本药之后使用。
二十一、氨甲苯酸
适应证:消化道出血、产科出血等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
禁忌证:血栓形成倾向或有血栓者禁用。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或滴注0.1~0.3 g/次,不超过0.6 g/d。
不良反应:头晕、头痛、腹部不适。
临床经验:用量过大可促使血栓形成,并可诱发心肌梗死。
抗炎药品二十二、地塞米松
适应证:各种严重细菌感染性疾病、支气管哮喘、变态反应性疾病、严重皮肤病、各种原因引起的眼部炎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休克。
禁忌证:溃疡病、血栓性静脉炎、活动性肺结核、肠吻合术后、急性感染等禁用。
用法用量:一般剂量静脉注射2~20 mg/次;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 h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 h。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 mg,随后每6 h肌肉注射4 mg,一般12~24 h患者可有所好转,2~4 d后逐渐减量,5~7 d停药。
不良反应:较大量可引起糖尿病、类柯兴综合征。
临床经验:
1.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以免诱发或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症状。
2.定期检查电解质及血糖变化。
降压药品二十三、硫酸镁
适应证:用于惊厥、妊娠高血压、子痫、破伤风、高血压、急性肾性高血压危象等。
禁忌证:月经期、应用洋地黄者慎用。
用法用量:25%硫酸镁10 ml/次,深部肌肉缓慢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速度过快或用量过大,可引起急剧低血压、中枢神经抑制、呼吸抑制等。
临床经验:硫酸镁镇静作用显著,若用于儿童,应非常注重呼吸及心率变化,并严格控制输液速度,以防出现呼吸抑制或心脏停搏。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有肾实质病变者,不利于尿镁排出,应防止高血镁症发生。
二十四、硝普钠注射液
适应证:高血压急症,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的紧急降压,也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可用于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肿,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二尖瓣或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禁忌证:代偿性高血压,如动静脉分流或主动脉缩窄时,
用法用量:将本品50 mg溶解于5 ml的5%葡萄糖注射液中再稀释于250 ml、500 ml或1000 ml的5%葡萄糖注射液中在避光输液瓶中静脉滴注。成人:静脉滴注,开始按体重0.5 µg/(kg·min),根据治疗反应以0.5 µg/(kg·min)递增,逐渐调整剂量。极量:10 µg/(kg·min)。小儿:静脉滴注,按体重1.4 µg/(kg·min),按效应逐渐调整用量。
不良反应:血压下降、鼻塞、胃肠道反应、氰化物中毒。
临床经验: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推荐自中心静脉给药。
编辑丨卢璐
审核丨邢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