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新闻上了热搜,女主角直接被网友骂:不要脸。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一对男女在饭店相亲,事先说好了是男方请客。女子在男子不知道的情况下,邀请了自己的亲戚朋友,一共23个人来就餐。女子和两桌女性的亲戚在一个包间,男子和两座男亲戚在另一个包间,结果女亲戚那边儿吃了15000,而男亲戚这两桌儿吃了4398元,男子一看这情况只愿意承担男亲戚这两座的费用,剩余的不肯再支付。然后关机,直接玩起了消失。
女方知道后很生气,她无力承担剩余的15000多的餐费,因为某些亲戚的怂恿:大家尽量多吃多拿,测试男方的胸怀。于是她就提出餐费由大家一起AA,可是亲戚们又不乐意了,骂相亲男小气又恶心。
那么法律上你怎么看呢?其实这个事在法律上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行为中口头协议才是有效的。男方口头协议请女方吃饭,但是并没有承诺请女方的亲戚吃饭,因此男方只需要承担女方单人的吃饭费用,那对于其他22个亲戚的费用,男方可以不承担。
另一种观点认为,女方叫来了自己22名亲戚的时候,男方看到了,但没反对,视为男方默许女方带亲戚来吃饭,既然已经默许了女方亲戚来吃饭,那就不能以女方亲戚消费过高为由而有拒不承担当初请吃饭的承诺。
那么您认为两个观点哪一个是正确的呢?评论区告诉我,我是韩律师,关注我,让我来做你身边的律师朋友。
想把男人当凯子?心机婊,渣女
下次相亲女的应该把全村人都带上
渣女渣亲戚
一张图全靠编,引起男女吵架。小编你们为了流量热度脸都不要了?
这tm招驸马?家族联姻?
你把男人当凯子男人只是让自己不受伤害 却骂男人是渣男 人渣
做的好
多少好姑娘都被带坏了[笑着哭]
[点赞]
跟你相亲还是跟你亲戚相亲
下次把全镇人叫上[得瑟]
人均860,这是有多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