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缪!女子做春梦后浑身酸疼,报警称男同事性侵自己,法院判了

有事说事易小小 2024-04-12 19:53:05

“警察同志,我昨晚被人性侵了,你们要为我主持公道啊!一大早,警局接待了一名女子,女子神色慌张,语无伦次称自己被人玷污了清白。

这可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属于刑事案件,很快警方就根据女子张某提供的线索,将嫌疑犯李某带到了警局,没想到却搞了一个大乌龙。

话说李某得知自己被卷入一场强奸案件中时,心中几万个问号在奔腾,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更是大声为自己喊冤。

原来张某和李某是同事,那晚,张某洗完澡后睡意朦胧,梦中她竟然和李某做了少儿不宜之事,醒来后,张某浑身酸疼,而且梦中所有的细节历历在目。

张某越想越觉得是真实发生的,不然自己为何会浑身酸疼呢?

本来她对李某是很有好感的,但没想到李某竟然是这种小人,趁着她睡着了性侵她,张某越想越气,为了讨回公道,她选择了报警。

可是面对张某的指控,李某拒不承认,还喊冤说自己那晚一直和女朋友在一起。怎么可能做这种违法犯纪的事呢?

尽管李某不承认,但张某还是不相信,甚至还把梦中的一些细节曝光。

看张某说得有板有眼,警察也不知道相信谁了,最后查看张某和李某当晚的监控,发现两人根本没有交集。

但张某还是不信,为了让张某心服口服,警方只好又把张某带去医院检查身体。

检查结果诊断,张某已经很长段时间没有经历过性行为。

在事实面前,张某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原来她只是做了一场和同事有关的春梦而已,李某是被冤枉的。

不过,由于张某的瞎报案,让李某背负了不好的名声,这让他心情很不好。

而张某也因此郁郁寡欢,她真是丢人丟到家了。

张某为何会做这样一个离谱又羞耻的春梦呢?

原来,张某和李某平时是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事,张某在单位工作了四年,而李某是刚入职的新员工。

李某高大帅气,也谦逊有礼,对于张某这个老员工,他非常尊重。

工作上有什么不懂的都会姐姐长姐姐短的找她帮忙,一段时间之后,才知道张某跟他是同龄人。

不过已经叫习惯了,一时之间也改不了口,但张某也不计较,反而对这个可爱的同事倍生好感。

因为有张姐姐帮衬,李某很快就适应新工作了,为了感谢张某,李某也经常给她带一些小吃。

久而久之,恋爱脑的张某觉得李某是在追求她,就在张某享受着这种朦朦胧胧的暧昧关系时,一个信息打破了她的幻想。

那天,张某收到李某给她发的信息:以后离我男朋友远点,请不要当小三,免得被人戳脊梁骨。

张某心里一惊,她左思右想,都觉得李某不可能有女朋友,肯定是李某试探自己,这么一想她就释然了。

不过她慢慢发现,李某似乎渐渐疏远自己,这让张某心里非常失落。

此后,两人极少说话,仿佛陌生人一样,张某非常苦恼,很想主动去追求李某,但女孩的矜持让她十分纠结。

那段时间,公司特别忙,张某也从早到晚接连累了好几天。

等到下班时,张某去蒸桑拿浴卸去一身疲惫,彻底放松自己。

还别说,这桑拿浴还挺有效果,张某那晚不但睡得香,还做了一个让人心跳脸红的春梦,那个和她零距离接触的男人就是她的暗恋对象李某。

但由于太真实,再加上浑身酸疼,让张某误以为自己真的被李某性侵了。

于是选择了报警。

查明事情真相后,总算还了李某一个清白,但也因此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女友对此事不依不饶,本来就怀疑两人搞暧昧,这次更是醋性大发,差点闹分手。

而张某这种行为属于诬告,按照法律应该负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张某是不是有意诬告,而且也得到了李某的谅解,所以法院判她赔偿李某500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

对于张某这种行为,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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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说事易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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