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熊某连生6女仍被要求生子,上诉离婚却被法院驳回,主审法官覃梦思还对她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
湖南辰溪法院作出这样的裁判可能是基于对熊某现在个体家庭的考虑,表面上好像是做一件好事,似乎挽救了一个完整的家庭。这种思维是过去传统婚姻家庭观,已经完全过时了,现在的婚姻家庭观应该是要充分尊重婚姻家庭个体的幸福感。像辰溪县这起离婚纠纷案例中,显然原告熊某已经完全没有了婚姻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法院驳回离婚诉求只是让这个家庭形式上完整,对促进婚姻幸福没有任何益处。
实际上湖南辰溪县法院是完全没有大格局意识,是一叶障目。因为这个判例会和其他打击年轻女性结婚的事件一样,对很多在犹豫是否结婚的女性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这一点从网友们的评论风向就可以看得出来,多数网友都是认为这样的社会新闻只会让更多的女性选择不结婚,是再多正面的新闻也很难扭转判例的负面影响。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湖北武汉民政部门窗口挽回很多离婚夫妻的新闻,讲到了工作人员借口打印机复印机出故障,让到窗口的夫妻改天再来,用这样的方式让很多人没有离成婚。显然我们现在在政策上似乎把离婚率看得很重,但是他们就没有想明白,如果离婚不自由,今后还有谁愿意轻易去结婚呢?
如果我们管理部门对婚姻家庭观的认识跟不上社会民众婚姻家庭观的变化趋势,未来想要提高结婚率只会是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