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合肥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怀宁路收费问题。
网友
本人在怀宁路(黄山路-贵池路)多次停车,6月份停车收费标准还是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收4元,以后每30分钟1元,8月份就变成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收5元,以后每30分钟2元,收费标准大大提高,实际收取费用较于之前增加,比如3个半小时不到,以前收费是9元,现在是15元。
咨询后合肥**公司的联系人给的解释是那条路段是A级区域,对此,我觉得该路段如果一开始被确定为A级区域,为什么一开始的收费标准不按照A级区域收费,反而是过了几年之后,突然调整。
调整的理由也不充分,而且该街区附近停车场至少2-3个,无论是街区自建的还是对面市民公园的停车场,没有必然理由要修改居民使用路段的收费标准。建议修改调整回原先标准。
官方回复
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根据《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91号)规定,路内停车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区域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区别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停车需要规划设置。
根据《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发改服价〔2023〕1075号)、(合蜀价函〔2024〕2号)的通知之规定,遵照“路内高于路外,短时高于长时”的原则,执行首30分钟免费,A/B两级收费标准,在国内同类型城市收费标准中处于较低水平。
此外,城市停车结构主要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助、道路为补充,道路停车作为停车位的临时补充作用。执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目标是在配建不足的情况下,补充临时办事人员的停车需求,促进停车周转,引导长时间停车的车主自主停入周边停车场,逐步恢复道路通行本质,保持道路交通的畅通。
2、蜀山区-怀宁路(黄山路-贵池路东西两侧)为审批的A级路段,收费标准为: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含60分钟)收5元,以后每30分钟收2元,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费,累计收费。收费时段:07:30-21:30。每条收费路段的蓝色公示牌均已标注详细的收费标准及审批文件。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公安部门真的到现场调研了吗?包河区多条路只有两车道三车道,城泊还占去一条,搞的道路拥堵不堪,不能双向行车!
收费到晚上9:30的都是无耻之徒!
这种泊车公司不知道赚了多少昧良心的钱?
垄断行业嘛 以前4块钱的软白沙现在多少钱
本来路就窄,非机动车都跑到机动车道上了,就这样还搞停车位收费
这回复根本就没有回答问题,人家是问你为什么涨价???
有路,就划线收费
还有超15分钟就收费的。5元
这建的不是城市道路,是停车场吧[点赞]
好好的路非要搞成停车场![点赞]
淄博市整个城市为什么没有停车费???
收费到晚上九点半,一点脸都不要了。
天天上班交那么多税收,车子每年也收钱,这些不都交过了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双重收费,为何公用设施还收费,不是给过了,还双重收费,反正我没同意
取之于民
你们素质太高了,像我都是停完就走,收我钱是不可能的,路边你画个线就收钱,我是不给
还要点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