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为起诉刘鑫花费120万:被判赔69.6万元、判罚还是轻了

山高云鱼 2022-01-12 08:41:55

【#江歌妈妈为起诉刘鑫花费120万、 15年后陈世峰出狱回国会再起诉】江歌妈妈仍在等待15年后凶手出狱回国#1月11日上午,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座谈会在京召开。被问及将来的生活,江秋莲回答:自始至终我没有过自己的生活。自有了江歌后,她便只有一个身份:江歌妈妈。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被闺蜜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前男友陈世峰杀害。5年多的时间,江秋莲等到了法院对刘暖曦的宣判,但她仍在等待。15年后凶手陈世峰出狱回国,她将继续自己的诉讼之路。

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69.6万元。江秋莲告诉记者,将把赔偿款捐给失学儿童,同时感谢网友对其的帮助和支持。她还表示,针对诋毁女儿名誉的人,接下来也将继续提起诉讼。

我个人认为,这个判罚,其实还是轻了,但是法官赞扬了江歌的做法和认定刘鑫的冷漠自私是最符合民意的。 我认为,江歌通往天堂的路,不能被刘鑫这样的恶魔和厉鬼们带偏、阻挡、遮蔽! 金币的闪耀,也比不上这一纸判罚、官宣,就像福音降临,曙光开启一样,给像江妈妈这样的曙光战士们给予荣誉的认可,指明了方向。 近5年的披荆路,要说江妈妈,最伤心的地方,就是江歌的善不能感化恶,江歌的生命,错付给了恶魔。人死不可复生了,但也曾希望江歌救了刘鑫后,江歌的生命,江歌的善能在刘鑫的身上延续下来。就像战场上英勇赴死的战士们一样,没有人愿意直面死亡,但希望死得有价值,有意义,死得其所,不被遗忘。

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生命意志能被战友,被后人继承下来,肉体散尽后,意志仍然有所归属,甚至希望未能交代的事,能由战友帮忙完成,比如看看年迈的父母,借战友身躯替自己向父母行个孝道,这都是最基础的诉求。我想,当江歌替刘鑫承受那泄愤而来的11刀,隔着阴阳两界的门口时,心里可能也是这么诉求的,希望生命能在刘鑫那里延续,希望可以借着好友的情谊来给母亲再进份微薄的孝道,希望抚慰母亲苦痛的心伤,完成一次有准备的告别。

天下有哪个年轻的生命,躯体愿意白白承受死亡的捶打,有哪个年轻的花朵愿意离开父母的庇护走向荆棘,又有哪个英雄的父母能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和不舍。5年多前的那一天,江歌她承受着别人不愿背负的责任,替她走向的是她不该承受的炼狱。 然而人间的这一切,就像被恶魔白嫖了交换条件,江歌的善良在刘鑫身上没有得到感化和继承,江歌的孝行没有被刘鑫延续,这一切该替江歌履行的善举,都在刘鑫暴露出的厉鬼般的行径中,灼烧殆尽,甚至把恶毒撒向了江母,让江妈妈的生活被恶意围绕,被厉鬼缠身,被梦魇陪伴,但江妈妈没有被恶意吞噬,坚挺着在黑暗中燃烧着正义的身躯为女儿寻找曙光,寻找方向,寻找荣誉,期待摇响天堂的门铃,用福音为女儿驱散诅咒!

这1894天,是真正披荆斩棘,乘风破浪的1894天,这是活着的母亲和炼狱中被忘却的孤魂们共同砥砺前行的1894天,这一纸宣判,也是天堂对炼狱中江歌们的一声召唤,这一声震撼地狱的召唤,让曙光有机会照亮这群被人间遗忘的曾经可爱的魂魄们,这一声召唤,也是刺向刘鑫这样无情无念阴险狠毒的恶魔之刃,也是揭穿伪装在人皮躯壳下的厉鬼之刃!恶魔和厉鬼以为,金币的光亮可以让天堂的灯塔误以为照亮黑暗,虽然天堂的曙光并不能照亮凡间全部的角落,但就是因为人间总有像江歌妈妈这样的曙光骑士,将自己化作灯芯,来给天堂的曙光引路,温暖被遗忘的灵魂,照亮他们通往天堂的道路。

如果说后续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我觉得从江歌案在日本审理的刑事诉讼过程中透露出已经认定过得事实来看,刘鑫,后改名刘暖曦,本身是有着严重心理疾病的人,她对于自己行为,认知以及语言都没有预判后果的能力,也就是常说的做事不想后果,口无遮拦,自私任性的表现。说的更确切的,就是熊孩子熊父母。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的那么一群人。 刘的这种畸形心理,在找男友时,一但矛盾积增,随着激化,就会成为两个定时炸弹,如郭大爷所说,走你身边随时能劈着你。她不会正确处理矛盾、解决问题。反而将矛盾扩大化,将事态白热化,自己反而找机会躲在一边看热闹,找替罪羊帮着擦屁股是“刘鑫”这类人最喜闻乐见的,当她看见别人因自己把事引火烧身后,反而内心会有种安全感,因为觉得自己好像暂时把事情躲过了,甚至还有种成就感,误以为自己有操控,左右事件的能力。

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在明知有人要杀自己的时候,竟然将门反锁让他人为自己受死?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可以让以前的男朋友心生杀意? 直到我看到了她面对江歌母亲时所做的一切,我才明白,她只是拥有一副称之为人的皮囊,却拥有着蛇蝎般自私的心脏! 为了自己的命,就可以牺牲他人! 为了不被网络暴力,可以用尽卑劣的手段逼一位丧子之母去发疯! 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庭,甚至不惜找人站台拉帮结派出谋划策去抹黑曾经有恩与自己的人! 刘鑫为求自保不开门,在刑法上不会有任何的惩罚。但她竟以讲出真相、配合调查等义务作为条件来和江歌的妈妈谈判,这是要多么的自私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后来因为自己难以忍受网络暴力,将一切罪责归于江母,对她阴阳怪气,抹黑辱骂,甚至发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与漫画,这是一个人能干的事?自己被口诛笔伐是因为江母?还是因为你自己? 虽然很遗憾刑法不能对她有任何的制裁,但民法不会,你违背良心,违背公序良俗,违背了做人的道德与底线,哪怕你是出于自保,民法还是会惩罚刘暖曦这种不干人事的烂皮囊! 刘鑫能有今天,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极致的自私,对男友自私,对好友自私,对好友母亲自私,对这世界上的一切的一切都自私,只要自己和自己家人好,其他人都可以去疯,去死,通通消失!

这里要说一个网友所说:只能说舆论确实厉害,首先江歌妈妈应该主要民意控诉的应该是陈世峰这个杀人犯而不刘鑫,按照日本的法律刘鑫也是受害者的身份,刘鑫作为恐吓罪的受害者,虽然说她确实做的有些不地道,但是按照事件发生地日本的法律,她的所作所为定型为紧急避险,是无责任的行为,甚至是受害者的身份,在说回国内,而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可以对刘鑫提起诉讼是没问题的,但陈世峰也是中国籍,作为杀人案的主体,对陈世峰及其家庭才是最该提起民事诉讼的,

刘鑫仅仅作为没有履行救护以及告知风险的第二民事被告,且陈在日本出狱(大概率他不会回来了),可能返回中国后再次提起刑事诉讼,根据我国法律,在国外的中国籍者造成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情况,是可以再次在国内提起刑事诉讼的 ,这才是江母最该做的事,但是江母利用互联网来网爆刘鑫和捆绑法律就确实让人恶心了,刘鑫确实应该负民事责任进行赔偿,但是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江母的做法让无数网友对刘鑫进行网爆甚至写恐吓信,而这些写恐吓信的网友那可是实实在在触犯了刑法,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刘鑫的隐私权和个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人,而这样的舆论压力也或多或少影响了判决,这可以说江母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头,就是以后一旦有这种事都可以闹到网上去,通过带节奏或者其他方式,来网爆对方,从而让对方社会性死亡以及通过舆论捆绑法律增加自己的获利,这是很危险的事,因为谁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我不懂为什么还有人为刘鑫感到冤屈,反过来辱骂江妈妈不死不休,生死大仇,谁能算了?平常一点蝇头小利都大把人斗得头破血流,轮到别人的生死,就轻飘飘一句话了? 刘鑫只是赔钱真是便宜她了,她多坏呀,平常使唤人榨取好处也就算了,但为什么得着了好光偷着乐不行还要嘴贱。江歌为她死了,男友坐牢了,她得着了好,不心怀感激不吱声也能理解,人性嘛,但得着了好还要嘴贱对江妈妈说那些话就杀人诛心了吧。 如果一开始,她就心怀感激或者不吱声,江妈妈也许会放过她的,但她为什么得着了好处还要挑衅?谁能忍? 要是我遇到这种生死大仇,反正唯一的指望也没了,那大家一起死吧,一命还一命。 我向来信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别人给我什么,我就要还回去,不论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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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01-13 08:00

    [得瑟][得瑟][得瑟]没钱了,出来卖波惨!

  • 2022-01-12 14:59

    子曰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山高云鱼

简介:山高云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