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注册制之后,会不会有大量的企业上市,造成上市拥堵?

毒舌财商 2019-12-31 15:28:36

最近两天新证券法的修订成为了大家热议的对象,修订后的证券法共十四章节内容,包括了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最让人关注的一点就是注册制的实施,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未来我国企业上市将全面推行注册制,不在规定核准制度,并为有关板块有关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的进程安排留出法律空间,同时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调整证券发行程序,这个制度的变化为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打开了制度空间。

至于实施注册制之后,未来会给我国股市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目前大家都没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因为我国股市一直实行的是审批制。不过有人认为一旦实施注册制之后,可能会有大量的企业排队上市,甚至有可能造成上市企业拥堵的情况。

首先对于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可以预见的是企业上市的程序将会变得更加简单,上市的周期会变得更短,比如新的证券法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个门槛大幅降低,未来可能出现即便有些企业不盈利照样是可以正常上市。此外新的证券法大幅度简化公司证券的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这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但我觉得即便注册制度正式实施之后,也不会造成大量企业上市的局面,这里面我觉得主要有几个原因。

第一、注册制度并不等于随便上市。

所谓注册制度,很多朋友可能理解为只要在监管部门或者在资本市场注册了就可以上市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简单。

实施注册制其实是一种备案制,它简化了企业上市的程序,但这并不等于放宽了企业上市的条件。相反实施企业注册制之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会变得更大,对应的企业以及发行机构受到的处罚也更加严厉。

而且即便正式实施注册制了,并非随便一个企业就可以上市,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跟原来其实是差不多的,甚至有可能更严。比如美国纽交所也实行的是注册制,但是它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是比较严的,比如最近一年的税前盈利不少于250万美元,社会公众手中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不少于110万股,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拥有100股以上的股票,普通股的发行额按市场价格不少于4000万美元,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4000万美元(外国公司不少于1亿美元)。

可以看出,虽然纽交所实行了是注册制,但是真正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其实并不是多,也并非阿猫阿狗都随便可以注册上市。

第二、保荐机构对企业的审核会更严。

企业上市并不是简单的买卖,并不是说企业在资本市场注册了之后,就可以把自家的股票卖出去了。企业在上市之前必须有证券公司保荐,也就是说有证券公司愿意推荐这个企业的股票,最终这个企业的股票才能够到公开市场当中进行交易。

而且在注册制之下,保荐人并不是说推荐完一家企业上市公司就完事了,而是要承担保责任的的,而且这种担保责任在注册制之下会变得更加重大,如果证券公司所推荐的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或者未来出现一些重大的违规行为,保荐机构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比如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如果出现造假遭到重罚,保荐人同样会受到重罚,而且这种责任是终身追溯的。

正因为保荐人需要对上市公司承担起担保责任,所以他们在审批上市公司企业的时候都是非常谨慎的,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他们肯定不敢推荐上市,要不然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在注册制之下,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是个正常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上市,但是能不能上市你得有保荐机构说了算,如果保荐机构不愿意推荐,那你想上市也是徒劳。也正因为如此,即便全面实施注册制之后,也不可能出现大量的企业同时上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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