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福不双降,祸总相随。2006年对河北保定青年王朝而言,确属运势欠佳的一年。
这一年,29岁的王朝凭借勤奋与努力,已成为两家公司的掌舵人,坐拥数百万资产,无疑是众人眼中的成功典范,人生赢家实至名归。
2006年8月,王朝遭遇了烦心事,他与石家庄税务局公务员邢世平发生了车祸碰撞,并且两人因此产生了不愉快。
8月11日清晨8时,王朝前往石家庄市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下属修理厂,目的是为他的车辆进行损失评估。
修车厂老板钱程清晰记得当日情形,因验损单后补了几项内容,引发保险公司代表不满,发了脾气。
邢世平对与王朝撞车的事件记忆犹新,原因在于王朝这位年轻人的态度极为恶劣,表现得十分蛮横。
验损完毕后,钱程、王朝与邢世平共同前往交通事故科,由该科的鉴定人员郭永军协助他们处理相关事宜。
鉴定耗时一两小时,过程中,王朝因资金不足,向好友孔令冲紧急借了1000元以解困。
中午,王朝与好友赵杰共餐。下午2点,在石家庄桥西区事故科干警贾建立协助下,他与邢世平进行了协调,邢世平的女儿及其同事亦在场。
尽管处理事故过程中遭遇不少困难,但最终还是顺利解决,王朝因此心情愉悦,随后返回了他的老家保定。
他未察觉到,在处理交通事故之际,其老家保定华电小区内,一起入室抢劫事件悄然发生。
受害者陈英茹,系一名妇女。
2006年8月11日午时,陈英茹下班归家,拖着疲倦身躯抵达五楼,正欲开门,一男子突然从六楼楼梯冲出,瞬间将她推进屋内。
该男子佩戴口罩,手持枪械,将陈英茹推回屋内后,向地面开了一枪,以此威吓陈英茹。
陈英茹表示,她既听到了枪声,又见枪口闪现红光,由此确信,劫匪所持枪械为真枪。
为求自保,陈英茹未加抵抗,男子借此机会将她推进卧室,随后用黄色胶带紧紧束缚住她的手脚及嘴巴。
在家中一番乱找后,该男子走到陈英茹面前,强行询问她家中钱财与贵重首饰的存放位置。
在生死关头,陈英茹毫不犹豫,视钱财为浮云,一股脑儿地将所知信息全数吐露,只为保全性命。
该男子夺得首饰钱财之余,还取走了陈英茹的红色三星翻盖手机,见她顺从未反抗,心情放松,抢劫期间甚至接听了三四个来电。
陈英茹看得分明,那男子手持的是一部灰色方形翻盖手机。
通话结束后,劫匪窜至厨房,取了两瓶酒,双手各执一瓶。确认陈英茹仍留在卧室未动,他便转身匆匆离去。
即使那男子离去,陈英茹仍不敢妄动,生怕这是他的陷阱。过了很长时间,确认劫匪确已走远,她才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
一番挣扎后,陈英茹身上的胶带变得松动,这让她能够“跳着移动”起来。
她费力地打开门,艰难地向四楼爬去。尽管她拼命敲门,四楼却始终无人应答。
她只得继续向楼下“跃下”。所幸三楼有孩童在家,见陈英茹被绑,连忙回家取剪刀,为她剪断身上的绳索。
此刻,自劫匪离去已近40分钟之久。
陈英茹挣脱束缚后立刻报警,警方迅速响应,赶至现场展开对这起入室抢劫案件的全面调查。
案发当天,王朝在石家庄处理车祸,地点距保定152公里之远,理论上,他绝无可能涉案,嫌疑不应落在他身上。
出人意料的是,当地警方直接认定他为凶手,并判处其13年监禁,这一判决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接到报案仅10分钟,当地警方迅速抵达现场,在楼道内发现了用于捆绑陈英茹的胶带纸,并立即进行了提取。
随后,警方在陈英茹卧室门口发现一瓶红酒,立即拍照并记录。经仔细检验,他们成功在该酒瓶上提取到一枚指纹。
鉴于现场线索有限,警方依据陈英茹提供的信息,着手调查当日小区内的电话通讯记录。
经调查,发现案发前后,尾号为“1190”的电话有三四次通话记录,该号码归属人为王朝。
获取此线索后,警方未急于实施抓捕行动,而是选择秘密调查王朝的背景信息,以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他们首先联络了近期与王朝通话的十余人,经确认,该手机号近期一直被王朝使用。
随后,他们追查王朝当日行程,得知其早上8点左右离石家庄,10点前抵保定,12点10分至50分有三次通话,下午2点半则返回石家庄。
根据电话号和行踪分析,王朝作案嫌疑重大。案发3月后,警方将其逮捕,并通过指纹对比确认,王朝正是那名入室抢劫犯。
这个结果令王朝及其母杨惠贤震惊不已,因王朝当日在石家庄,如何能在保定实施抢劫,实在令人费解。
2007年6月18日,王朝受审。审判伊始,该案疑云非但未散,反而愈积愈厚。究竟是何缘由?
警方提供的通话单缺乏出具人签名及单位公章,其真实性尚未得到验证。
针对此事,通话单上的“解释”说明:“此话单由我单位自石家庄市移动公司获取,与原件完全一致。”
该话语之上,加盖有保定市安居北市区分局刑警大队的官方印章。
刑警大队的证明,就能作为证物吗?为何不出具原件?原件显然更具说服力。
第二是通话记录的详情,同样令人费解。
手机通话单通常记录多项关键通话信息,涵盖呼出呼入号码、具体时间、附近基站名称,以及通讯过程中的手机串码等重要细节。
通话单显示,王朝手机号对应两个串码:其一是王朝本人的,另一串码则为陌生号码,引发了注意。
公诉人阐明,陌生串码源于王朝抢劫陈英茹手机后,将卡置于其手机上。该串码实为陈英茹手机的新识别码,证明其手机被用于此次抢劫。
对此,王朝的律师迅速表达了异议,指出陈英茹手机的串码与这组数字并不相符。
他们进一步说明,手机串码的后两位是随机的,即便后两位不匹配,手机仍可能是同一部。
一位移动公司的技术员表示,所有正规渠道手机的串码均独一无二,不可能存在两个串码且位数不符的情况。
陈英茹的手机确定为行货,这一点从其包装盒上清晰标注的串码即可证实。
这是依据手机通话单所产生的疑惑。
第二个疑问聚焦于王朝当日的行动轨迹证明。
警方证据显示,当天8时,尾号“937”小车自石家庄上高速,9时30分保定下高速,后于13时30分再次从保定驶入高速。
而车牌号为“冀AW5937”的车辆,与王朝的名字相吻合,极有可能是属于王朝本人的座驾。
然而,王朝的律师质疑道:“‘937’非完整车牌号,且车型、归属皆不明,何以证实此车乃王朝所有?”
2006年高速上是否能调出完整车辆信息未知,但仅凭车辆后三位就断定其为王朝车辆,这一结论显然不够充分。
第三个疑问聚焦于酒瓶上的指纹。
勘测现场照片显示,一瓶红酒酒瓶上留有指纹,警方对此进行了拍照记录。
送检后,公安机关出具的指纹报告显示为XO酒瓶,这与原先的照片存在不符之处。
此外,警方在指纹报告中指出,从酒瓶上成功提取到一枚中指指纹,该指纹特征为指尖朝上。
中指指尖朝上,如何稳稳抓住酒瓶?这点让律师同样感到十分困惑。
此外,既然能从酒瓶上提取指纹,为何案发现场的其他位置就不能同样提取到指纹信息?
即便无法找到指纹,那脚印总该有吧?难道连脚印也无法采集到吗?
更重要的是,王朝忆起警方所持带其指纹的“XO”酒瓶来源了。
2006年9月28日,经朋友介绍,王朝结识了保定的一位“歌舞老板”。该老板拿起桌上的一瓶“XO”,声称要请大家品尝。
王朝年轻气盛,挥手拒绝了递来的酒,坚持要请客,于是他在酒器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以此表明心意。
经调查确认,那位所谓的“歌舞老板”实为北市区刑侦大队的警官王小龙。
故而,王朝与其母杨惠贤推测,该指纹可能是警方以不正当手段从王朝处获取的!
对此,一位曾参与庭审的法官坦言:“作为多年刑庭法官,我负责地说,现场仅一枚嫌疑人指纹的情况极为罕见,通常现场会留下众多指纹与脚印。”
可笑的是,2007年9月3日王朝案第三次庭审时,证人出乎意料地更改了原先的证词。
警方从石家庄公务员邢世平处获取新证言,证实案发当日王朝并未前往石家庄处理车祸,而是在保定。
邢世平曾长期作为王朝证人,证实其当日与自己共处并确定车辆损失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获取这份证词的,同样是干警王小龙!
2007年12月10日,尽管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法院仍依据王朝案发现场的指纹、邢世平等人的证言及高速监管处信息,判定王朝抢劫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王朝对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遗憾的是,八日后的二审中,法院依旧维持了原判。
一审宣判4天后,王朝母亲杨惠贤收到3名警察转交的信件,信中称王朝入狱系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所为,目的是为助其友人。
杨惠贤恍然大悟,探监时王朝也曾提及,审讯人员问过工程款之事,却再无更多暗示。
杨惠贤根据信件内容及王朝所言推断,王朝入狱系其生意上的“友人”勾结警方所致。
二审结束后,她接连三次提出申诉。终于,2010年初,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提审。
河北高院细审卷宗后提出14点质疑,并明确指出,酒瓶与指纹证据的采集过程未遵循法定程序。
此外,王朝所提供的证明其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同样无法被忽视或否定。
为何如此?首先,保定距石家庄150公里,按常理,仅高速通行就需一个多小时,这是可以肯定的。
当天上午,王朝已在石家庄交警大队事故科完成事故鉴定,持有鉴定书及编号为9392128的收据作为证明。
若依警方所述,王朝8点自保定启程,抵石家庄已近9点半,加之“鉴定”至少耗时半小时,全部处理完毕,将近11点。
此外,由于资金不足,王朝只得向朋友赵杰借款,这一过程耗费了不少时间,待款项付清,已然超过了晚上11点。
此刻,距抢劫案发生不足两小时,王朝需驱车回保定,再奔至华电小区六楼潜伏,时间上显然无法赶上。
故而,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废除了原有判决,并将案件退回北市区法院,指令其重新进行审理。
2011年3月,邢世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其在法庭上翻供的真正缘由,解释了当年改变证词的具体原因。
凌晨时分,干警王小军找到他,并直接展示了一张移动话单,上面清晰显示王朝当天身处保定,证实了王朝的行踪。
随后,王小军连续发问:“王朝有没有在外地给你打过电话?还有,某个早上你有没有接过他的电话?”等问题。
这些提问与组合的巧妙融合,使邢世平的话语意味大变,最终演化成了一份与他的原意完全相反的“证词”,邢世平解释道。
遗憾的是,尽管邢世平再次为王朝作证,2011年9月,河北保定北市区法院仍判决王朝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此事当年轰动全城,缘由有二:众人认为王朝冤屈;另一则是,涉案北市区公安分局长李刚,即“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之父,其子李启铭使其名声大噪。
此次审判中,公安揭示了王朝抢劫的动因:其有吸毒前科且背负巨额债务,以此为依据,试图合理化其抢劫行为。
然而,这些证据未被接纳,因为它们仅能表明王朝品格有瑕疵,与本案并无直接关联。
判决后,王朝仍不服,即刻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其母杨惠贤在狱外积极为他四处奔走,力求公正。
2011年12月1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王朝抢劫案作出终审判决,决定维持一审原判。
尽管如此,杨惠贤仍坚持不懈,终于,2015年10月河北省高院重启此案。遗憾的是,2016年4月28日,高院驳回了她的上诉。
此刻,王朝已因抢劫罪在狱中服刑近十年之久。
入狱初期,王朝六次吞针头欲自杀,均获救。随着时间推移,他在狱中逐渐释怀。
他言道:“金钱、复仇皆已抛诸脑后,唯愿陪伴母亲,安稳度过余生,以偿我所欠她的一切。”
现今,王朝已重获自由,回归母亲身旁。至于他是否仍为旧案奔波,我们无从知晓。
毕竟,当年诸多疑点仍将他定罪,翻案难度重重。不如释怀过往,专注于生活,尽心在母亲身边尽孝,这才是更为实际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