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陕西省扶风县城关镇五郡西村,发现了一座青铜器窖藏。考古人员发现,这座窖藏属于西周时期,共出土了27件器物。其中有两件名为五年琱生尊的器物,上面的铭文记载着西周时期,一位名叫琱生的人兄所经历的诉讼案件。而这两件尊,与传世器五年琱生簋、六年琱生簋的内容是描述同一件诉讼案件的不同阶段,而这对于法律观念尚未完全的西周时期来说,是一件相当有趣的故事。
这场诉讼的两方,一方是当时召国的国君,另一方则是琱生一家。召国,源于西周初年的召公,分封于陕西西南一带。但召公死后,召国记载缺失,君主世系不明。在琱生三器中,召国国君再度出现于记载中,此时召国已经传位至召幽伯,而幽伯有子召伯虎,也就是后来的邵穆公。另一方的琱生,实际上是周氏,也属于姬姓。这两方其实属于远亲,但由于琱生私自扩大了占领的土地面积而侵犯了召公的权益,这才有了这次诉讼案的发生。
琱生是当时召国内的贵族,因为私自扩大土地被侦讯。这时他们找了尚未成为邵穆公的召伯虎来处理,而召伯虎并没有因为私自扩大领地就责罚琱生一家。召伯虎反而从中调停,帮助琱生一家使得扩大的领地合法化。
首先是五年琱生簋的铭文,这是记载五年正月时诉讼案件的发展情况。当时琱生的案件已经传到召幽伯夫人耳中,对于此事,老太太说自己年事已高,对此事不愿再刻意追究。希望召公让三分,琱生便退让两分,彼此各退一步,和解了事。召伯虎传达此意之后,琱生感到相当满意,便赠予琱生一件圭作为礼物。对此,琱生特意制造了一件簋,来记载这件事情。
到了年末,琱生又另外命人铸造了五年琱生尊,上头也记载着与年初差不多的解决情况。不同的是,在五年琱生尊上,琱生赠予的璋、璜等宝物,是送给当时召国国君召幽伯与召国夫人的。同样事情,对应的收礼人却不同。有可能的解释是,这两件器分别呈给不同人赏阅。
隔年四月,琱生又再做了一件簋。但这次的簋上铭文,记载着这件诉讼官司到此基本告一段落了,作为中间的召伯虎,告知琱生:“你的诉讼我已经给你摆平了。”也因此,为了感谢召伯虎从中调停,琱生送了召伯虎一件璧当做事成的答谢。
看来似乎是一件稀松平常的贵族间的官司,却显示出西周初期,社会秩序中法律实际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对于古代贵族来说,自己想要非法取得利益,肯定是会有麻烦找上门的。要想处理这些麻烦,就得请人办事、花钱消灾。
五年琱生簋
五年琱生簋明文拓片
五年琱生尊
五年琱生尊铭文拓片
六年琱生簋
六年琱生簋铭文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