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州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消息刷爆朋友圈,紧接着住建部等九部委宣布将厦门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什么是租售同权?
对于广州最新发布的“租售同权”政策,有人解读为:租房也可上名校。
具体要求包括:
1、具有广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2、承租人要符合本地无房、租房有备案两个条件。
在此情况下,广州教育部门有责任为这三类承租者子女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且可以是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租售同权时代,越来越多的小伙伴可以通过租房来解决家庭住宿乃至子女的教育问题。
你知道吗?
除此之外,租房过程中,你还可以学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快拿起小本本记好啦!
1、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贴士:
例如,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租金4.2万元(含税),换算不含税价为4.2/(1+5%)=4万元,应缴纳增值税4*5%=0.2万元,减按1.5%征收增值税,即4*1.5%=0.06万元。
2、其他个人(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贴士:
例如,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年租金24万元,平摊到租赁期间,平均每月租金1万元(小于3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3、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贴士: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取得租赁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相关税费、修缮费后的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费也各有优惠!
小贴士:
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行为及其签订的合同:
1、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减按4%征收;
3、免征印花税。
此外,如果你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厦门国税微宣传
撰稿:厦门国税直属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