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公子。
这几天,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强奸案上了热搜:一女子告自己的未婚夫强奸自己。
据华商报报道,山西大同,一名27岁的年轻小伙,在婚介所的介绍下,邂逅了一位小他3岁的姑娘。
两人情投意合,很快走在了一起,并且恋爱3个月后,准备谈婚论嫁。
女方问他,能不能在婚房的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原来,2017年,男方父母为了儿子的婚姻大事,特意买了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婚房。
男方咨询母亲甑女士的意见,甑女士同意了,但有个前提:结婚一年后再加。
5月1日,双方还事拟了协议,签了名,按了手印。
与此同时,男方准备了20万彩礼,订婚先给一半,正式迎娶时再拿出剩下的10万。
甑女士还对记者表示,他们家在女方身上花的钱,最少已经有12万。
一切看似平和顺利,双方家庭把该谈的都谈了,就等着吃席喝喜酒了。
然而,一场出乎意料的变故,让这段看似美好的感情,瞬间陷入波澜。
5月2日,女方家举办回门宴。
这对被祝福的未婚夫妻,于当天下午在婚房发生了关系。
据甑女士所说,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开始闹情绪,丈母娘还为此找男方单独谈话,期间用手机录音。
她告诉男方要说话算话,赶紧把结婚证领了,房本加上名字,剩下的彩礼也快点补上。
之后,丈母娘特意打了通电话,督促女婿快点给出回答。
关键在于,在通话过程中,男方承认了自己强暴女方。
(来源:华商报)
次日,女方的大哥找上门来,还是为了房本加女方名的事情。
男方家觉得,这是违背刚签好的协约,操之过急,不肯接受这一提议。
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女方家已经报案,报的还是强奸案。
民警表示,起初是想调解和好的,毕竟都订婚了,男方家也写了保证书,承诺会加女方名。
但男方家「磨磨唧唧」,未能在立案之前加名,案子没撤,那就只能走流程,正式立案。
(来源:华商报)
目前的进展是:检察院已经审查起诉,男方蹲了100多天大牢,案子将在8月24日开庭。
双方各执一词,男方家咬定女方家不怀好意,女方家声称是被强奸的。
这场案件,也炸出各路人马,引发了对道德、法律、彩礼和婚姻等相关话题的热议。
支持男方的网友认为,这是一起仙人跳,女方利用婚姻敲诈勒索。
因为男方母亲表示,两人曾谈到女方例假结束的日期,显然有意发生关系。
她还提供了一则监控视频,案发当天,两人发生关系之前,曾在电梯里抱在一起。
(来源:大风新闻)
如此亲密的动作,加上已经订婚的关系,于情于理,更像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网友猜测,女方是不满要等一年才能加名,将自愿说成被迫,以此要挟男方,好达成目的。
尤其是女方的家境一般,很可能是冲着彩礼和房子来的,至于男方会承认强奸一事,可能是被丈母娘套话。
在他们看来,如果男方被判了,人人自危,天下的男人没一个是安全的。
难怪日本将推出性同意app「Kiroku」,正是用来防止「以为对方同意,但事后对方宣称不同意」的情况。
在我国,也存在拿清白诬陷他人的事情。
比如朱军,曾经的「央视名嘴」,因为弦子的「小作文」,深陷职场性骚扰的泥潭,即便最后打赢官司,洗清冤屈,职业生涯也被毁了大半。
甚至还有人揪着他不放。
知名主持人尚且如此,普通人被泼脏水时又该怎样?
支持女方的网友认为,强奸就是强奸,不管有没有订婚,女方有权利保护自己。
他们觉得,订婚不代表同意婚前发生关系,更何况,还有婚内强奸一说。
是否强奸,关键要看女方的意愿。
警方凭什么抓人,检察院凭什么起诉,也是要讲究证据的,不是空口白牙就能抓人。
从报道中也可以可见一斑。
抛开男方母亲的主观描述,我们得知,150斤的男方,将120斤的女方,连拽带拉拖上楼,造成女方腋窝下面的皮肤和别处不一样。
是出于担心,还是藏了私心,只有当事人门儿清。在男女抗衡的情况下,女方通常处于弱势。
(来源:华商报)
民警也透露,「不是说房本上写上名字了,他就不构成强奸。」
「我们移交起诉,肯定是(证据)充分才移交起诉。」男方自己也承认愿意承担责任。
(来源:华商报)
面对警方的施压,犯人都会抵赖一阵子,如果真的没做,男方为何承认,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知道强奸是犯罪?
所以,这桩订婚虽掺杂了利益纠葛,但男方被控强奸,不算冤枉。
公子未知全貌,双方谁对谁错的问题,暂时按下不表,但想说的是,这起案子的热度之高,其实是新闻报道存在问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文报道,反正公子看下来,感到些许不适。
首先是信息源。
文章信息的来源,几乎全是男方母亲的一言堂,一堆「我说」和「我儿子说」。
在浓厚的主观色彩下,言语中尽是担心儿子,怪罪儿媳。很难不怀疑,她的说辞是否客观?
最重要的「警方说」,却被放在了后面不起眼的位置,只占了一小部分。
而「女方说」,更是寥寥无几。
如果该新闻是女方家曝料,说出的版本会不会完全相反?
以及同样重要的「检察院说」呢?
开庭前10天,检察院的起诉书是要给到被告人和辩护人的。
遗憾的是,报道中完全没有提到起诉书内容,我们无法得知检察院怎么构建证据链。
其次是案发过程。
强奸案的重点,是案发的时间、地点、怎么发生关系,整个过程女方有没有表示抗拒等。
而不是讲一大段女方家收了多少钱,要多少彩礼,要加名字等问题。
这些内容可以作为补充,但不能完全替代案发的具体细节,女方的说辞,相关的证据。
相反,过于强调这些,有拉偏架、带节奏的嫌疑。
而强奸就是强奸,没有强奸就没有强奸,无论后面双方怎么拉扯,都改变不了事情的本质。
无法确定在发生关系的「当下」,女方是否自愿,外人再怎么大谈特谈,也缺乏支撑的证据。
另外,如果是证据确凿的强奸案,民警首先想的是和稀泥,也挺耐人寻味。
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不能因为报案人撤案,公安就不予追究,更别提偏向于息事宁人。
最后,公子还看到一个很特别的现象。
一些网友疯狂刷屏「请先生赴死」,支持将男子重判,想以此来唤醒男性觉醒,实则激化性别对立、彩礼习俗、对婚姻的不信任等矛盾。
但如果男子是无辜的,重判岂不是破坏社会秩序?如果不是无辜的,强奸犯配得上「先生」二字?
只能说,相比于事情的是非,部分网友更关心自己的圈子和立场,让这件事情,成为他们热衷的性别对立的一个开战由头。
加上舆论的毒化,他们习惯窝在信息茧房,抱团排外,敲着键盘「厮杀」另一种性别,把其打成正义的对立面。
但性别之外,还有法律和正义,无论是强奸还是诬告,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如果因为个人,或者单个事件,从而上升到整个群体,不去全面地了解事情。
只会让相关的讨论,更像是一场你骂我我骂你的无聊闹剧。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