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一位交警用警棍击打无牌电动车车主,导致车主电动车失控侧翻人受伤后引起大家的热议。当地交警在案情通报的过程中避重就轻,仅仅说是用警棍拦截导致电动车失控,而不是说交警奋力挥起警棍击打电动车车主的情况。
如果没有视频监控拍下交警这种暴力执法的过程,也许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交警恶意使用警棍的情况,就会相信当地交警的通报,这说明当地交警是有意护短。从这位交警奋力击打电动车的车主来看完全是违法行为,超过了他的执法权限,这种野蛮的执法行为让人不寒而栗。
这位电动车车主没有上牌,交警在路上执法也应该按规定拦截,比如示意车主停下来接受检查或者处分或者教育,提示车主应该尽快上牌,如果这位车主怕自己的车子被扣想跑,也不能去追,更不能用警棍去击打。
如果交警去追,电动车车主慌不择路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如果动用警棍击打车主受了伤又怎么办?车主真要逃的话到处都是监控,只要到了某个路口通知路面交警拦下来就可以,不必像追杀人、抢劫、斗殴犯那样穷追不舍,更不能动用警棍去打人,这只是普通的交通违规执法事件,不是设卡抓刑事犯罪分子,不能任意妄为,过度执法。
交警内部的人说这个打人交警之所以会用警棍击打电动车车主是因为年轻气盛,脾气大不懂事,有的网友就反问如果是电动车车主脾气大,用这种方式袭警,恐怕不是停职处分这么简单,估计会以袭警罪而判刑,说交警年轻不懂事,难道交警部门没有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是对交警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动不动就脾气大,使用暴力,那人民群众怎么有安全感?
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搞执法都是突击性的执法,在上面或者本单位领导的高压和严厉督查的情况下进行。这种检查以达到什么目的或者完成什么指标来衡量执法的效果。完不成指标任务,下面的人员就会问责,这也是导致基层的执法者不择手段来执法的原因。
执法不是搞形式也不是完任务,应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不会有那种为完成任务而采取暴力执法的行为。针对电动车没有上牌,交警应该主动去小区或者单位为车主靠前服务,这样才会体现执法的温度和人情味。
当地交警部门在通报中说会根据调查情况对这个交警作出依法依纪的严肃处理,大家将拭目以待。我觉得视频录像就在那里,估计也有目击证人,电动车车主不上牌想逃避检查确实不对,但不能成为交警暴力执法的依据。
对于这个脾气大,动不动就打人的交警首先应该开除,永不留用在交警队伍中,消除暴力隐患;对被交警警棍击打而摔倒受伤的车主,交警部门要主动替伤者缴纳治疗费,并且要求打人的交警赔礼道歉;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也要主动去给人家上牌,不要附加什么条件。同时必须对贺州市整个交警提出文明执法的警示教育,强化执法的规范化行为,这样当地交警部门对关注这件事的大众才有一个令人满意的交代。
对于交警和一切执法部门来说,一方面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同时,公正文明执法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执法要有温度,要有人情味,不能把普通群众的违规行为成为交警严重打击的对象,要分清主次和轻重。
只有坚持文明执法,才能提高交警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达到执法的目的,才会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样交警也省心。贺州市这位交警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有违文明执法的要求,也损害了交警队伍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产生的极坏的影响,当前交警暴力执法不是个例,应该引起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