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4-10-18 10:22:11
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华蓥市高兴一男子却在醉酒后,做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行为,他竟把车开到了派出所报警。10月18日,记者从华蓥市公安局获悉,刘某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4年10月2日晚,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停在高兴派出所值班室门口,刘某某带着他的儿子跑进值班室报警,辅警王俊杰在处理警情过程中,发现报案人身上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便询问刘某某是否喝酒了,男子支支吾吾。
王俊杰见状立即叫来同事对其进行控制,值班民警对刘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测试结果高达2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随后民警将刘某某带至华蓥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王海龙 蒋四芳 申巧容 文/图)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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