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2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支持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消化房地产市场的存量商品房,更为重要的是,为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等提供了更加稳定和优质的住房保障。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一政策的背景、实施情况及其重要意义。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城市商品房库存积压严重,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另一方面,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依然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通过金融手段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内容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贷款规模与利率:央行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1.75%,期限为1年,可展期4次。这一低利率政策大大降低了地方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其参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积极性。
2. 发放对象:再贷款的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这些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向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
3. 收购对象: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收购的商品房需符合保障性住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以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
4. 政策衔接:央行将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入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管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广。
三、政策实施情况
自政策出台以来,各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
1. 四川省: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积极推动政策落地,组织辖区人民银行机构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摸排存量房数量、保障性住房需求。乐山市政府选定收购主体,向收购主体授信8亿元,首批贷款金额2亿元,支持收购顺江小区和青衣人家小区2994套房源。成都市政府也积极开展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支持政策。
2. 湖北省: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大力推进政策落地,指导在鄂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与收购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工作。截至2024年12月19日,国开行、中行、建行湖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分别为武汉市国有企业收购的多个项目提供贷款授信27.5亿元,发放贷款3.4亿元,预计为武汉提供保障性住房2100余套。
3. 吉林省: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成功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提供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为长春市、延吉市两家收购主体提供授信10.88亿元,发放2笔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金额合计7.64亿元,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2000余套。
四、政策意义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的实施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1.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有效消化库存,缓解房地产市场供需失衡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引导地方国有企业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满足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
3. 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政策鼓励通过收购、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4. 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再贷款政策通过金融手段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回升。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的实施,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将有更多的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和青年人受益,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