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多处提到储能,涉及能源体制机制、标准制定、核心技术攻关、壮大产业业态等方面。
持续完善能源体制机制:建立适应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
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能源数智化、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绿色液体燃料等领域标准供给,研究布局一批新兴领域标委会。
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新型储能等技术,特别是长时储能技术创新攻关和前瞻性布局。
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深化新型储能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等关键问题研究,加强新型储能试点项目跟踪。
《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能源的安全保障,发挥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强化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推动金上—湖北、陇东—山东等特高压工程建成投运,加快陕西—安徽、甘肃—浙江等特高压直流以及阿坝—成都东等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抓紧开展重点特高压输电、直流背靠背工程以及跨省交流互济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川气东送二线、虎林—长春—石家庄等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建设。
另外,《指导意见》表示,绿色低碳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是坚持的方向。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稳步推进重大水电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核准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核能综合利用。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体制改革将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大力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能源发展的不竭动力,持续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作者:储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