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真老赖”和“假老赖”很有必要

评底郭 2025-04-28 10:02:59

被执行人“有钱不还”或是“无钱可还”,外观上都呈现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样态。怎么区分谁是“有钱不还”的“真老赖”,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谁确实无履行能力,应避免过度惩戒,给“诚实而不幸者”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山东烟台法院创新摸索出“定性标准+定量评估”的筛查机制,实现了对“老赖”精准画像,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4月28日《法治日报》8版)

近年来,“老赖”现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作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部分人因经济状况拮据而“无力偿还”,但也有部分人恶意隐匿财产、规避责任,“有钱不还”。针对这一复杂现象,如何精准区分“真老赖”与“假老赖”,既关乎司法公正,也体现社会对人性的温度。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访谈时表示,被执行人只有存在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六种情形之一,才能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是“有钱不还”还是“无钱可还”?这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区分“真老赖”和“假老赖”很有必要,也是司法的进步。

正如烟台法院说的那样:“有钱不还”就是“老赖”,而“无钱可还”不等于“老赖”。烟台法院为了既保持失信惩戒力度,又避免误伤善意失信人,实现了对“老赖”的精准画像。烟台法院的“定性标准+定量评估”机制,将规则转化为可操作的流程。通过大数据分析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收入轨迹、消费记录等,结合实地调查、听证程序,形成多维度的评估画像。最终实现对“真老赖”的毫不留情,对“诚实而不幸”的当事人,则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帮助他们恢复社会经济生活的能力。

区分“真假老赖”体现了司法的进步与文明。在传统观念中,“欠债还钱”被视为绝对道德义务,但现代法治更注重程序正义与人本关怀。对“无钱可还”者网开一面,非但不会纵容失信,反而通过保留其改过机会,激励其慢慢履行责任;严惩“有钱不还”者,则以强制力守护社会契约精神,防止规则被恶意践踏。烟台法院的实践证明,技术手段与社会价值的结合,能够提升司法效率,缓解执行难困境,这种平衡艺术,正是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深水区,“执行难”仍是亟待攻克的课题。唯有以明确规则界定责任边界,以技术创新赋能精准执行,以柔性措施传递人文关怀,方能实现打击恶意逃避与保障合法权益的双重目标。正如烟台模式所示,司法不仅需要铁腕,也需要温度——这是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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