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计划编制程序,各区县完成了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及试点综合高中班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经市教育局审定,现将西安市2024 年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及试点综合高中班学校招生计划发布(见附件),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职普协调发展,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总计划,包含统招生、特长生、定向生、特色课程班、西藏生等计划。
三、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安排,今年我市遴选3所中职学校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依托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招生,计划单列。
四、各区县、开发区和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本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无计划擅自招生。凡违规招生的区县及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各区县、开发区要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
2024年西安市城六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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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西安市五区二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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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4年西安市城六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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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4年西安市五区二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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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4年试点综合高中班学校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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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