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观近鉴宋朝人•239·宋太祖的后代·之十六:聪敏直爽可以任用,体恤百姓的宋孝宗之侄:赵师揆
宋朝宗族
赵师揆(?-1214;揆,音kuí),字符辅,宋孝宗之兄赵伯圭次子。《宋史·卷二百四十四·列传第三·宗室一》有传。
本传记,师揆最初授官阶从九品的官职“右承务郎奉祠”。
其后,师揆实任“添差湖州(治今浙江湖州)签判”即正差“签判”之外“掌诸案文移事务”的官员,改婺州(治今浙江金华)通判,加升官职为“直秘阁”。
师揆到任婺州后,知州韩元吉向宋孝宗举荐他有才,宋孝宗问宰相史浩师揆怎样,史浩说师揆聪敏、直爽,可以任用。
宋孝宗召见师揆,让他回答咨询,之后任命他为江东路(治江宁,今江苏南京)“提举常平司”长官“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通称“提举常平官”,简称“提举”)。
师揆到任江东路后,奏请宋孝宗,免除了曾经失陷在金朝军队之手后得到恢复地区百姓欠缴国家仓库“常平仓”的粮食。
其后,师揆改任淮南路(治扬州,今江苏扬州)“漕运司”(亦称“转运司”,简称“漕司”)长官“转运使”,不久升淮南西路(简称“淮西路”,治庐州,今安徽合肥)“提点刑狱司”长官“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司”,亦称“宪司”、“宪台”)兼“提举”,管理垦田事务。
到任淮西路后,师揆奏请宋孝宗,将荒废的圩田发给军兵,军兵开垦农田不许占夺百姓的世代相传的祖业。宋孝宗听从了师揆的建议。
在淮西三年任满,师揆将要调走,属下官吏请求将其任职期间积攒的财政盈200贯钱献给朝廷,师揆说:“如果将这些钱献上去,以后朝廷可能每年都会征收,会给百姓造成损害。”最终没有进献。
离开淮西,师揆得官职“直秘阁”即“秘阁直学士”,实任江东路副长官“转运副使”,其后升官职为“秘阁修撰”,实任明州(治今浙江宁波)知州。
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师揆升任明州“观察使”。
五年,宋光宗“禅位”给宋宁宗,宋宁宗提升师揆为“奉国军(治明州)承宣使”,不久,升奉国军节度使。
之后,宋宁宗召见了师揆,赐予他“肩舆”即轿子,破格提升师揆官职为”检校太保、开府仪同三司”,改任闲职“万寿观使”,袭封“新安郡王”。
开禧元年(1205),师揆得到定期参加朝会的“奉朝请”荣誉待遇。
嘉定七年(1214),师揆去世,朝廷赠予他“太傅”荣誉职衔,追封“澧王”,谥号“恭惠”。
师揆有弟弟赵师禹,由保康军(治房州,今湖北房县)节度使授官职“开府仪同三司”,在师揆去世后袭封“新安郡王”。
十六年(1223),薨,朝廷也赠予“太傅”荣誉职衔,追封“和王”,谥号“端肃”。
宋孝宗赵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