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商务局等5部门
关于印发《2025年济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和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5〕6号)要求,济宁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2025年济宁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商务局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2月28日
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来源:济宁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