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
云龙区、新沂市政府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征收范围是哪里?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云龙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将《云龙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云征补安置〔2024〕4号)进行公示,现公示期已满。经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茶庵社区、潘塘街道办事处孙店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附件1)。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茶庵社区集体所有土地1.5064公顷(22.5960亩)。其中,农用地0.0274公顷(0.4110亩),含耕地0.0172公顷(0.2580亩);建设用地1.4790公顷(22.1850亩);
拟征收孙店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643公顷(0.9645亩)。其中,农用地0.0616公顷(0.9240亩),含耕地0.0301公顷(0.4515亩);建设用地0.0027公顷(0.040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房屋的,遵照《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徐州市政府第146号令)的规定执行,相关事项见《徐州市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集体土地)》(附件2)。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云龙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附件: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徐州市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站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集体土地)》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新沂市北沟街道北沟村集体土地3.733公顷(其中耕地3.4042公顷、其他农用地0.328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用和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苏政地C〔2024〕0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沂市2024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被征地村
面积(公顷)
其中耕地(公顷)
北沟街道北沟村
3.733
3.4042
合计
3.733
3.4042
特此公告。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