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利率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这一规定为借款利息设定了明确的上限,以防止高利贷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利息约定方式
明确约定: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的利率和支付方式。这种约定应当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并且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视为没有利息。此时,借款人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三、法律责任
高利贷的法律后果:如果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
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利息,将构成违约。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四、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为了避免纠纷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

证据保留:在借款过程中,双方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材料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综上所述,《民法典》下个人之间的借款利息是不可以随便约定的,而是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利息的利率和支付方式,并确保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同时,在借款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