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劫杀案”当事人已获国家赔偿

小张闲唠嗑 2025-01-02 23:31:09

近日,一则令人欣慰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云南“隔空劫杀案”当事人李金在历经长达29年的冤屈后,终于沉冤得雪,不仅被宣告无罪,还获得了国家赔偿。这起案件犹如一部跌宕起伏的悬疑剧,如今终于迎来了正义的结局,让无数关注者为之动容。

1994年,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火车站招待所发生一起惨绝人寰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两名无辜旅客惨遭毒手,随身财物也不翼而飞。案发后,时年27岁的李金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自此,他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写。由于案发地当年属成都铁路局管辖,案件的公诉、审判均由成都铁路系统政法单位负责。在后续的司法流程中,李金先是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尽管多次减刑,他依旧在狱中度过了漫长的21年9个月10天,直到2017年7月7日才刑满释放。

从被抓的那一刻起,李金便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彼时,劫杀案发生时,他远在距离元谋县近700公里的云南德宏州盈江县打工,且有证人能够证明他的不在场。然而,这些辩解在当时并未得到重视。多年后,李金回忆起被抓的场景,仍心有余悸:“抓了我之后,他们(办案人员)非让我承认杀人了,我说没有,他们就打我。第二天我忍受不住了,被逼无奈说杀了,但是他们说我一个人杀不了俩人,拿出十几张照片,让我指认普发成和普发能,跟我是同伙。”可实际上,李金根本不认识普发能,与普发成也只是狱中狱友关系,出狱后并无往来。

1994年10月13日,旅客白鹤林、姚素华下火车后入住成昆铁路边的云南省元谋工务段招待所208房间。谁也未曾料到,仅仅一夜过后,10月14日凌晨,他们便被发现死在房内,遭遇了抢劫杀害,随身财物被洗劫一空。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工作。元谋县火车站招待所周边被封锁,警方逐一排查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询问招待所工作人员、附近居民以及当晚在招待所住宿的其他旅客,试图拼凑出案发当晚的完整画面,找到破案线索。然而,案件初期的侦破工作进展缓慢,凶手仿佛人间蒸发,没有留下明显的指向性证据,让警方陷入了困境。这起惨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居民们人心惶惶,过往旅客更是胆战心惊,大家都在期待警方能够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还元谋县一片安宁。

1995年9月27日,时年27岁的李金在老家元谋县黄瓜园镇的街上,突然被公安机关抓走,带到了铁路派出所。警方之所以锁定李金,主要是因为他曾有盗窃罪前科,在狱中结识了普发成,而普发成的弟弟普发能也被卷入此案调查。尽管李金反复强调,案发时他远在云南德宏州盈江县打工,距离元谋县近700公里,且有雇主方恩华以及多名工友可以为他作证,但这些辩解都被办案人员忽视。在派出所里,李金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他回忆道:“抓了我之后,他们(办案人员)非让我承认杀人了,我说没有,他们就打我。第二天我忍受不住了,被逼无奈说杀了,但是他们说我一个人杀不了俩人,拿出十几张照片,让我指认普发成和普发能,跟我是同伙。”就这样,李金在极度痛苦与无奈之下,被迫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指认了所谓的“同伙”,从此踏上了漫长的冤狱之路。

1996年,李金、普发成和普发能因抢劫罪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1994年10月13日下午,三人跟踪下车旅客白鹤林、姚素华至元谋工务段招待所。10月14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大门进入招待所,由李金踢开208房间门,三人用钝、锐器击打两人,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三人抢得两人的行李逃离现场。

1997年2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金、普发成两人死刑,普发能死缓。宣判后,被告人均提出上诉。1998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1999年4月30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李金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普氏两兄弟因“证据不足”无罪。此后,普氏兄弟于2011年获得成铁中院作出的202398.53元国家赔偿决定。

但李金始终坚信自己无罪,他在狱中不断申诉。2002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1994年10月13日,李金伙同他人在元谋火车站跟踪两名被害人。次日凌晨,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击打、刺杀两名被害人,致两人死亡。此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还认定该案的作案人有多人,但与李金一同作案的“他人”并非普氏两兄弟。

经过多次减刑,李金于2017年7月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他,一边打工维持生计,一边四处奔波寻找律师申诉,坚决要求重审该案。终于,在2020年6月1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本院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为由,决定对李金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历经波折,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时,该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认定李金为作案罪犯,应当为其犯下的抢劫杀人事实负刑事责任。然而,真相终究不会被掩埋,2023年12月29日上午9点,四川省高院再审开庭宣判,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川刑终字第444号刑事裁定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1998)成铁中刑初字第4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金无罪。这一刻,李金等了足足29年。

出狱后的李金,人生陷入了极度困境。由于多年牢狱之灾,他错过了成家立业的最佳时机,母亲和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也与他断了联系,村里的老房子更是在泥石流灾害中只剩下残垣断壁。但即便如此,他心中为自己洗刷冤屈的信念从未熄灭。为了维持生计,他留在元谋县老家,在建筑工地打零工,帮忙搬运彩钢瓦、切割彩钢材料。工地老板得知他的遭遇后,心生怜悯,不仅给他安排了食宿,有活干的时候每天还能给他一百多元工钱。李金省吃俭用,每攒够两三千块钱,就毅然请假坐车前往昆明,踏上寻找律师申诉的艰难征程。

2019年5月,李金向四川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犹如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希望之灯。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6月11日,四川省高院决定对李金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让他看到了曙光。此后,李金多次往返于云南和四川之间,不辞辛劳地参加听证会、庭前会议等各项司法程序。2023年4月,他第三次从云南奔赴四川成都,1月份参加听证会,2月份参加庭前会议,4月25日该案在四川省高院再审开庭,每一次庭审他都满怀期待,渴望能早日还自己一个清白。在这期间,他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既要面对过去惨痛的回忆,又要担忧再审结果不如人意,但他从未想过放弃,始终坚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终于,在2023年12月29日上午9点,四川省高院再审开庭宣判,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川刑终字第444号刑事裁定和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1998)成铁中刑初字第4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金无罪。这一刻,李金多年的坚持与付出得到了回报,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对正义的执着追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民在被错拘、错捕、错判等情况下,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李金在1995年9月27日被抓,至2017年7月7日刑满释放,被羁押长达21年9个月10天,其间他失去了自由,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组建家庭,身心遭受了巨大创伤。错判不仅让他在狱中度过了漫长岁月,出狱后还面临着与社会脱节、生活无依等诸多困境,这些都是由于司法失误给他造成的直接损失,因此他完全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法律理应给予他应有的救济。

2024年12月中下旬,李金终于收到了国家赔偿。尽管由于涉及保密协议,具体金额并未对外透露,但这笔赔偿无疑是对他多年冤屈的一种物质弥补。多年的牢狱之灾,让李金错过了人生中太多的美好,从青春年少到年过半百,他失去了成家立业的机会,家庭关系也变得支离破碎。如今,有了这笔赔偿,他可以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改善居住条件,调养因狱中艰辛生活而受损的身体。李金曾表示,拿到赔偿款的当晚,他整夜未眠,心中既有被羁押20多年的委屈,也有翻案成功、获赔后的激动。未来,他计划将一半赔偿款存进银行,另一半用于生活,还打算买辆车,自驾游遍全国,看看风景,散散心,好好享受后半生。国家赔偿虽然无法完全抹去他心中的伤痛,但至少为他重启人生之路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撑,让他能够向着新生活勇敢迈进。

这起“隔空劫杀案”的平反,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这起案件中,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成为了冤假错案的导火索。办案人员为了追求破案效率,采用暴力手段逼迫嫌疑人认罪,这种违背法治精神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也为案件的走向埋下了巨大隐患。李金多次提到,自己是在遭受殴打、折磨后,不堪忍受才被迫承认莫须有的罪行,而这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口供,竟然成为了审判的重要依据,这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践踏。

证据审查环节的漏洞同样不容忽视。案件中的一些关键证据,如现场的指纹、鞋印等痕迹类证据,与李金毫无关联,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仅凭口供就认定犯罪事实,忽略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使得案件在错误的轨道上越走越远。此外,司法程序中的互相制约机制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一审、二审以及再审过程中,一些明显的疑点和错误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导致李金蒙冤长达29年。

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司法进步的曙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在多年后重新审视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并最终还李金清白,体现了司法系统自我纠错的勇气和决心。同时,国家赔偿制度的落实,也为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提供了一定的救济途径,彰显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我们必须痛定思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杜绝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证据规则,强化证据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建立在坚实的证据基础之上;健全冤假错案防范与纠正机制,加强司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

云南“隔空劫杀案”的最终平反,是李金个人的胜利,更是法治进步的有力彰显。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纠错机制在艰难困境中徐徐运转,虽历经曲折,但最终抵达了正义的彼岸。国家赔偿的落实,如同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李金蒙尘多年的生活,给予他重新出发的希望与可能。

然而,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这一个案的圆满解决。这起案件背后所暴露的诸多问题,应当成为高悬于司法从业者头顶的警钟,时刻警醒着他们秉持公正、严谨办案。每一个冤假错案,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灭顶之灾,消耗的是他们最宝贵的年华、最珍视的亲情,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任。

作为社会的观察者与监督者,我们期待司法系统能以此次案件为契机,深入反思,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让正义的防线更加坚固,让冤假错案无处遁形。同时,也希望广大民众能始终对法治建设保持关注与信心,因为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让法治的光芒真正普照每一个角落,让类似李金的悲剧永远不再重演。愿未来的司法之路,步步生花,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时间与良心的考验,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8 阅读:3540
评论列表
  • 2025-01-03 09:50

    我就问,当时办案人员怎么处理?

    爱得浪漫 回复:
    同问
  • 2025-01-03 13:11

    “劫杀案发生时,他远在距离元谋县近700公里的云南德宏州盈江县打工,且有证人能够证明他的不在场。”——当年办案人员绝对是“草菅人命”,所有涉案人员必须全部入刑,严惩不贷!还受害者以清白!

  • 2025-01-03 14:26

    关了三十年出来后完全跟社会脱节,跟废人差不多。赔点钱有什么用

  • 2025-01-03 11:10

    这种重大案件一旦破获,办案民警基本上都会获得嘉奖,立功,那么当年办案民警现在是什么职务

    肖白浪 回复:
    三十年,退休了!
  • 2025-01-03 06:09

    22年前的人,现在职位不低了。

  • 2025-01-03 08:19

    那就不得不说,女神探的故事,现在什么事都没有。

  • 2025-01-03 10:02

    国家赔偿不应该是是此案的终结,必须追究冤假错案制造者的刑事责任。

  • 2025-01-03 04:54

    国家赔偿为什么还要签保密协议

  • 2025-01-03 19:59

    主要负责任已经高升了

  • 待定 16
    2025-01-03 12:12

    到底赔多少呀

    以毒攻毒。 回复:
    赔的这点钱,足够可以让他养老送终。[呲牙笑]
  • 2025-01-03 00:32

    当时办理的工作人员怎么处理的!

  • 杨杨 13
    2025-01-03 05:58

    办案人错误为什么要国家买单

    一剑隔世 回复:
    是的呢,冤有头债有主,谁犯的错谁来承担,怎么什么都怪到国家头上,重要的是那些渣渣有没有被追责和处罚。
  • 凯歌 10
    2025-01-04 13:44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 2025-01-04 12:54

    光看见国家对受害者的赔偿,没看到对肇事者的惩罚

  • 2025-01-03 22:55

    活的多少赔偿那是国家应该的,但是那时候调查的人判刑的人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处罚,还是在家安享晚年拿退休金?

  • 2025-01-02 23:54

    替公理讲话,替文明申诉。替百姓牟利,替公正分辨。这样的主持人,必须支持,必须推崇! [点赞]

  • 2025-01-03 00:00

    3772万?…… 最多也就500万吧

  • 2025-01-03 08:43

    我也很好奇,为啥要签保密协议呢[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 2025-01-03 09:42

    那真凶是否抓到?

    打到一切牛鬼蛇神 回复:
    案子都结了,还查什么真凶??
  • 2025-01-04 00:19

    有印象看过新闻,人家老板工友作证有不在场证明,被直接无视了

  • 2025-01-03 10:35

    [大哭][大哭][大哭]

  • 2025-01-03 09:18

    错判者杀无赦,诛其九族,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