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错案历来有之,不足为奇,这里所要讲述的是明朝时期一个叫李兴的官员智断杀人命案,为无辜的人解冤的故事。
其时李兴在陕西为官,他在处理一件审结的案子时,发现有一个叫杨二官人的,被判斩首待决,但一直不服罪,喊冤不停,李兴调来卷亲自审阅。
根据案卷记载,杨二官人时年不满二十和一女子通奸,因此事杀死了官府巡检大人和他的老婆,还株连了杨二的父亲和女子的嫂嫂。为查明真相,李兴决定亲自重新调查审理这个案子。
嫂嫂在讯问中诉说道:“我的公婆和丈夫都死了,只留下我和小姑子一起生活。小姑子年龄才刚十六岁。有一天,小姑和我在后园散步,忽然看见墙外有一个少年骑马经过。少年英俊漂亮,我就打趣小姑说:“姑娘如能同他结为百年之好,这一生就能心满意足了!”
小姑问我他是什么人,我告诉她是住在东门附近的杨二官人。回家以后过了一多月,有个巡检大人任期满后携妻带儿返回家乡,他是我已去世的公公生前的老相识,遇上天将黑前来寻友投宿。我让小姑住在我的房间,把她的房间让给巡检夫妇居住,让他们的儿子住在外屋。没料想那天晚上巡检夫妇被人杀死在屋里。今遇大人审理此案,才敢把实情告诉大人。”
随后李兴又审查了小姑子的供词,也和嫂嫂说的一致。
李兴又提审杨二官人:“你为什么当时已招认犯罪,今天又大叫冤枉?”
杨二官人诉说道:“我当时年幼无知,平素从未吃过官司,又忍不住严刑拷打,没有办法就届打成招、含冤承认了。杀死巡检大人的事情,我确实一点儿也不知实情。
李兴再审女子,“你和他相处月余,难道就没发现他身上有什么暗记吗?女子答道:“因为都是在夜里苟合一起,容貌是肯定不能认识的,但是我曾经在他左臂上摸到有个肉瘤。”
李兴当即检查杨二官人的左臂,结果没有发现肉瘤。李兴马上识到案情有变,就让被审的几个人暂时退出去。遂令官吏集合女子家左右前后四邻,四十户人家一个不漏地前往官衙领取结状,提供杨二官人有无通奸杀人的情况,连人一起解送都察院。
官吏遵命马上召集各家邻居,领取结状提供情况。李兴看后都是证明杨二官人因奸情而杀死人命的,不由得大怒质问众人:“你们都附和原判而不查查问分析事情的真相。杨二既然在黑夜行奸,难道会向你们通报一声?你们根据什么知道就是他因奸杀人的?”李兴喝令左右差役脱去众人衣服,并用绳索捆绑起来,用鞭子狠打他们的后背。
李兴趁着这个空在这些人的身后慢慢走过,逐一审视他们的后背和左臂,终于在一个屠夫的左臂上看到了那女子所指证的肉瘤。
李兴把这个满脸凶相的屠夫招到跟前,声色俱厉地对他说:“你知道你犯了死罪了吗?杀害巡检大人的凶手就是你!”屠夫听罢此言,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扑通一声跪在李兴面前求饶说“人的确是我杀的,我知罪,请求大人饶命。”
李兴断喝道:“大胆狂徒,你为什么要杀死巡检夫妇,又怎么诱使女子与你通奸?还不快从实招来!”
屠夫自知无法抵赖,就把经过说了出来:“那天,她们姑嫂俩在后园里互相开玩笑时,我正在偷她们后园的竹笋。我潜伏在草丛里,听见了她们所谈的话。天黑以后,我假借杨二官人的名义潜进那女子卧房将她骗奸,我利用夜幕的掩护,就这样和她相好了一个多月。
一天晚上,我又去她的卧房求奸,看见有两个人同睡在一张床上,我不由得怒火中烧,,认为她又和别人私通,就溜回家取来屠刀把这两人杀死。
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巡检夫妇,若知道是他们,我是万不敢杀人的。”
至此,案情真相大白。李兴依法判屠夫死罪,释放了杨二官人。